首都体育学院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及论文发表资助规定
为了鼓励研究生自觉参加学术活动的积极性,追踪科学前沿,开拓学术视野,促进学科交叉与渗透,活跃学术气氛,加强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及论文发表资助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是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二条 研究生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本学科专业或其它相关专业的各类学术活动。凡在本院举行的学术活动,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均应参加;凡校外学术组织和省、部、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及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加。
第三条 研究生部鼓励全日制研究生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领域有关全国一级学会的科研论文报告会(书面交流录用以上)、全国二级学会的科研论文报告会(专题报告以上)。
凡符合上述规定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在参加科研论文报告会之前,须持正式的会议论文录用通知单,填写《首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获得批准后,研究生部将给予科研资助(每位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全国二级学会资助一次)。获得研究生部科研资助参加学术活动的研究生,须在会议结束后一周之内,提交《首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汇报表》和《论文汇编》以及录用论文的电子稿件等。研究生部资助报销内容与标准:注册费、差旅费(火车硬座、住宿费40元/天)。
第四条 按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研究生在核心期刊(非增刊)发表学术论文的版面费由研究生部全额资助报销。研究生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一篇论文之外,凡以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论文的版面费研究生部资助报销50%。毕业班报销版面费截止日期为毕业当年的6月31日之前。报销程序: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填写《首都体育学院报销单》,同时提交正式发票与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及复印件,由研究生部培养办审核与办理。
第五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首都体育学院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及论文发表奖励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一
首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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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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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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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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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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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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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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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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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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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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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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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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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会议
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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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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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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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办方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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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议形式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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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参加会议的形式,以及会议的背景,在本学科领域的层次、学术影响,与学位论文研究关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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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的资助金额、来源(含会议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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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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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对会议的学术评价及对该生参加会议的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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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培养办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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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领导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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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首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汇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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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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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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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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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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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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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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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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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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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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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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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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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会议
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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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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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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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办方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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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议汇报(介绍会议情况、收获、感受和建议,1500~2000字,可续页):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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