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版)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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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版)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快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经学校研究,对200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以国家要求为准则。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 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06-2020)》等有关文件为依据,充分体现国家对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
  (二)以创新能力培养为目标。培养方案修订应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化人才的需求,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深厚理论基础、系统专业知识、开拓创新精神、探索前沿学科研究能力以及解决复杂实践问题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为目标。
  (三)以优化课程体系为核心。课程设置必须围绕本专业培养目标,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优化课程体系,优化知识结构。课程设置应结合学科的特点,注重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与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紧密相连,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前沿性、综合性和实用性。做好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分类,增加选修课程的数量。课程名称要规范。
  (四)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培养方案修订应注重发挥个人才能和特长,应为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回旋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
  二、基本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应涵盖研究生入学到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整个过程。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及考核方式、培养方式与方法、学位论文工作及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如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学术活动等)。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核查。
  (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必须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应体现本学科特定的培养目标。
  2、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考虑本专业自身的特点,密切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体现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各专业的研究方向设置不宜过多,一般设置3至5个方向。
  研究方向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②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较高的科研成果;
  ③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主干课程和相关课程;
  ④有培养研究生需要的图书资料及实验设备。
  3、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的标准学习年限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参加科研工作、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为1.5年。
  4、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要求。我校目前仍以二级学科的专业学位点为基础进行研究生培养,培养方案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点修订,不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修订。一级学科下的各专业课程要统筹兼顾,结合专业和研究方向设置课程,应体现不同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的特点,要处理好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学位点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关系。
  (2)课程类别和学分要求。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含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要求修满32个课程学分(含科研与实践必修环节),一般不超过34学分。其中,学位课15-19学分,非学位课8-12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具体见表一。
  (3)课程教学大纲。所有课程应有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明确规定本课程的学时数、学分数、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主要内容。硕士生在课程开设前,如已掌握该课程的基本要求,可申请免修该课程,但应通过考试合格后,经批准可以免修并取得学分。
课程类别与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学位课
(必修)
公共
学位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指:自然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其中,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只有外国语学院和人文学院上,其他学院都上自然辩证法。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
第一外国语
4
专业
学位课
 
8-12
合并原来2009版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学位课应修学分
15-19
非学位课
(选修)
专业选修课
 
8-12
平均10学分
全校选修课
 
0-2
 
非学位课应修学分
8-12
科研和实践必修环节
文献选读
1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
1
科研论文与学术报告
1
合计总学分
32
  (4)公共学位课。公共学位课(政治、外语)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做出安排。政治理论课要结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加强学术道德、团队意识、科学精神的培养。外语课要重点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外国语的能力,以适应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要求。
  (5)专业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主要面向专业内各方向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是本专业必修的课程,应是同一学科下各专业应修的公共专业课和该专业特有的专业课。
  (6)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主要是为了拓宽本专业的知识面而设置的,应重视学科间的横向联系,反映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导师科研要求,选修相关学科开设的专业课,或导师认为需要选修的其他课程。
  (7)全校选修课。全校选修课设置的主要目的是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硕士生综合素质。全校选修课由学校和学院根据学生需求统一设置,主要涉及外语、人文、体育、管理、艺术等学科门类。
  (8)科研和实践必修环节。科研和实践必修环节包括文献选读、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其中,以文献选读、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为主要内容的科研实践是培养硕士生独立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深化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环节。教学实践主要是面向本科生的教学工作,如部分授课、指导实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等。社会实践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实践活动,其主要目的是培养科研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并熟悉本专业在企事业中的实际运用和了解社会实际。
  (9)课程考核。根据考核要求,将所有课程分为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两类。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均为考试课程,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考查课程的考核成绩可采取百分制评定,也可采取五级制评定(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5、培养方式
  研究生课程教学应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和实际,采用课程讲授、课堂讨论、专题讲座、撰写论文、学术报告、自学等多种形式。学校鼓励各学位点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授课,提倡探究性学习,积极地探索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改革,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减少课堂教学时数。课程教学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
   6、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高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在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学位论文参照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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