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的献身精神。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风及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从事高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掌握二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撰写科研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硕士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英语课程与教学研究
2、翻译理论与教学研究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学分不少于33分,另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各2学分,具体结构为:
政治理论课程,2门,必修,4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1门,必修,4学分
学位基础课程,每门3学分,必修,至少修满6学分
学位专业课程,每门3学分,必修,至少修满9学分
非学位专业课程,至少修满8学分,其中科研方法与文献目录学、语篇语言学、语言学为必修科目
跨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
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2-3门;补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通过考试为准。
(课程设置见教学计划表。)
五、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至迟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硕士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如果条件成熟,也可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进行。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工作检查需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学术活动: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要求每名硕士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至少撰写专业文献综述1篇。
5、科研活动:本专业研究生应在公开出版的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本专业研究领域内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和一般论文集),发表的文章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山东师范大学,必须为文章的第一作者。
6、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应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其工作量约折合讲课20课时,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指导本专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给本科生作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其中给本专科生上课的学时数一般不少于10课时。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教学实践主要面向英语本科学生,时间安排在第三或第四学期。教学实践包括讲课、辅导、指导课堂讨论和本专科课程论文,给本科学生作学术报告等形式。其中给本专科上课的学时数一般不少于20课时。
7、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生综合考核、论文开题、论文工作检查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