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前身是山东师范大学体育系,创始于1950年,是全国高师最早设立体育系的20所院校之一。建系初至1962年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50多年来为我国,尤其是山东省的体育事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
学院拥有一支学术造诣深,技术水平高,教学效果佳,梯队结构合理的优秀师资队伍。学院现共有教职工130名,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6人,讲师62人。其中博士11人,在读博士7人,硕士26人。国际级裁判员3人,国家级裁判员9人。下设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舞蹈学(体育)4个专业和1个公共体育教学部,另有学院办公室以及基础理论实验中心、运动损伤研究所、资料室、电教室、微机室。学院设有田径、球类、体操、武术、人体运动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公共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女生体育9个专业教研室。基础理论实验中心,设有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保健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心理学等六个实验室。
学院学位教育训练设施完善,现有标准田径场3个(其中2个是塑胶场地)、足球场3个、综合体育馆2个、篮球场60个、排球场50个。另有体操房、乒乓球室、健身房、塑胶场地简易训练房、塑胶网球场、50米游泳池等场馆设施。学院图书资料室藏书量3万余册,国内外体育学术期刊100余种。 并有8个省级规范化学校作为教学实习基地和十多个人文条件好、地理优越的专业实践场所。我们有丰足的办学条件,尤其是随着新校区进一步的建设,教学设施将更加完善,为教学、科研、训练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学院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教学、科研、训练为中心,在教学、科研、训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体育教育训练学学科是山东省九五和十一五的重点学科。目前在校本科生1600人;研究生教育有体育学下全部4个二级学科硕士受权点;另有学科教学论(体育)、教育硕士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三个硕士培养点,招收10余个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现在校研究生有155人,同等学历学位班200余人。公共体育部承担全校20000余学生的体育课教学、竞赛及群体活动。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已有近20多年的历史,现试办田径、男女篮球、男子足球、女子排球、乒乓球和健美操高水平运动队。
目前,学院正在努力创造条件争取申报博士点。学院科研水平较高,教学科研成果曾获国家教委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三位教授获得曾宪梓基金奖励。近年来,学院的教师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哲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8项、省厅级20余项,出版专著60余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00余篇。学院在重视教学、科研的同时,还特别重视对学生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成立专门的竞技体育训练教研室,通过竞争上岗,选出了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承担教练员工作,竞赛成绩突出,已培养国家健将级运动员2名、国家一级运动员30余名,在国内大学生比赛中成绩优异,夺得金牌16枚,在省大运会上多次获得冠军。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学院现已成为山东省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
传播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师德优良,有较高的文化素养,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传播学专门人才。要求具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系统掌握传播学基本理论,具备本良好的专业技能。了解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动态和趋势,具备独立从事本专业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运用的能力。
3、应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胜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媒介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及实际工作。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硕士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数字媒体传播
2、广播影视传播
3、传播学理论与实践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学分不少于33分,另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各2学分,具体结构为:
政治理论课程,2门,必修,4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1门,必修,4学分
学位基础课程,每门3学分,必修,至少修满6学分
学位专业课程,每门3学分,必修,至少修满9学分
非学位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8学分
跨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
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2-3门;补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通过考试为准。
(详见教学计划表)
五、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是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硕士研究生最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各学科组可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论文开题的具体时间,如果条件成熟,也可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进行。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要进行论文工作检查。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工作检查需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学术活动: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各学科专业要采取措施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要求每名硕士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至少撰写专业文献综述1篇。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5、科研活动:为保证我校硕士学位的授予质量,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不包括增刊和专辑)上发表一篇署名山东师范大学的专业学术论文,研究生必须为第一作者。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能授予硕士学位。
6、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可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实践活动的形式。实践活动结束,指导教师给予相关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通过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方式来获得该环节的相应学分。
7、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生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