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10〕15号)的安排,我校对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并由各二级学院学科复试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最后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校拟接收下列同学为201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公示如下: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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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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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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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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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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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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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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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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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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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日-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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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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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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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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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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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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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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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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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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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期间反映问题途径
各部门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意见及情况反馈:
1.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有关录取的情况和问题;
2.学校纪委办公室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010-68322526(纪委办公室) 010-68322241(研招办)
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要求
1.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中,涉及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4.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作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5.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