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总招收规模900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一、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且只可报考与毕业专业相近的学科、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 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每年均接收部分推荐免试生,欢迎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可查阅《天津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按规定执行。
三、 学制
我校所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两年半。
四、 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相关公告。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报考我校设计学、工程硕士中的工业设计工程、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及艺术硕士(美术、艺术设计)的考生须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在地及当地省级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自由选择。
五、 考生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及学历证明以备初审,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及其他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 初试
(一)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四)初试科目
学术型研究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供考生下载。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
七、 复试及录取
初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安排在4月中、下旬。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 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 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考生报名时只填写报考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意向,录取入学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四)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形式予以补贴。
(五)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教育部及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六)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往年专业课试卷。
单位代码: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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