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保证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和规范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发表论文的要求
1.质量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至少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2.发表刊物与署名要求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承德医学院名义发表,并有研究生署名。我院承认的核心期刊为北大最新版的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规定的核心期刊。普通期刊为正式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
3.统计办法 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1篇计入统计数;研究生署名为第二作者的,且本篇文章的第一作者是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著,以一篇计入统计数。
二、认可方式
我院的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硕士生在学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清单必须附在本人学位论文中。并同时附交论文发表所在刊物的该期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内容的复印件。
三、其他
1.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学位办公室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论著的知识产权问题按照《承德医学院研究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本规定由承德医学院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