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02010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品德
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艰苦奋斗、团结协作、严谨求实以及勇攀科学高峰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业务水平和能力
掌握本学科扎实系统的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理论与方法,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对区域经济及其相关问题的观察分析能力和管理能力及科研能力,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较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适合在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也可以从事经济理论方面的工作,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经济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
3.身心健康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1.人口与经济发展
2.资源经济理论与政策
3.生态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三、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课程学习为1年,其余时间为论文研究阶段。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为5年。符合《河北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若干规定》要求的研究生,可以提前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四、培养类型和培养方式
本专业研究生实行全日制培养。
1.注重全面素质提高
培养方式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硕士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他们掌握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解决社会经济实际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2.实行导师负责制
在以导师为主同时,提倡在相同或相近的学科成立以指导教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共同进行指导,从而建立学术优势互补、年龄结构合理的活跃勤奋、团结奋进的培养集体,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指导小组由学术水平较高、德高望重、能够使研究团体形成合力的指导教师负责,也可聘请校外知名教授担任指导小组成员或者负责人。
五、教学日常管理
研究生教学管理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身条件和研究领域所需的知识结构,选修培养计划规定数门课程,完成不少于规定的35个学分,鼓励学生打破学科界限选学更宽广研究领域里的课程。硕士生课程教学中,要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研究生导师和授课教师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讨论、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在论文指导和其它培养环节中,也要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按照学位课和选修课设置。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5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4学分。
专科考取、跨专业考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导师指导补修研究生本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至少3门,75分以上为合格,作为必修课程,不计学分
七、培养环节
(一)课程计划和课程学习
1.培养计划制定
硕士研究生在入学1周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自己的研究方向制定适合自己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定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若干规定》执行。
2.课程学习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为1学年,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1学年内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合格成绩。
(二)研究生考核
1.课程考核方式。各门课程可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但应有一定量的笔试课程。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采用笔试和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2.中期考核。为保证研究生的质量,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于第3学期完成。由学科点组织有关导师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毕业论文的准备情况以及对本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等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的,经过学科点学术委员会讨论,可给予延迟毕业、劝其退学或肄业处理,对成绩优秀的研究生,给予奖励。需要说明的是,研究生中期考核前的综合考核采用适当形式进行,考核范围为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指定的参考书目内容,专业综合考试应达到学科点规定的分数以上。
3.毕业考核。毕业前由研究生导师、学科点、对研究生三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做出评价,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毕业生”。
(三)学位(毕业)论文选题和开题论证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和参加研究室的讨论,在第3学期前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其内容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发展动态、本论文的专题研究要求、研究和试验方案、实验手段、研究工作的时间安排等。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中期考核合格者进行开题论证工作其他具体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执行。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论证工作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
(四)学位(毕业)论文撰写
论文必须由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要有新见解,能充分体现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应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行定期指导和检查,以保证论文的进度和质量。
(五)学位(毕业)论文评审
学位(毕业)论文实行抽检制度,被抽检到的论文实行双盲评审。具体办法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执行。
(六)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干规定》和《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若干规定》执行。
(七)教学实践
为了培养硕士生的教学能力和表达能力,应组织硕士生参加大学本科(或专科)的部分教学工作,如试讲部分章节、指导实习、批改作业、辅导课堂讨论等。
(八)社会实践
研究生一般可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调研,以深入了解社会和国情,也可以结合本专业的工作进行。
(九)学术交流和科研实践
参加科研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研方法和提高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完成学位论文的基础;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学习期间至少应做专题学术报告2次。
七、发表论文要求
按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干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