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学院——经济法学(030107)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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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经济法学(030107)培养方案

中国计量学院——经济法学(030107)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本着“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从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从发展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迫切需要出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具有坚实、系统的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经济法律制度专业知识,能独立从事经济法学科研究工作,能胜任经济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能在政府部门尤其是质检系统、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领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及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质检法
本方向主要以质检法理论与实践为研究重点,在技术法规理论、技术监督法律制度、检验检疫法律制度、特种设备法律、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等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
 
  2.竞争法
本方向在竞争政策与竞争法结合的基础上,主要研究竞争法理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以及竞争法与标准化法、知识产权法交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注重双语教学和案例研究。
 
  3.标准化与标准化法
本方向以标准化战略、管理和法律为研究重点,突出标准化原理、方法及应用,标准化与计量法律制度、标准与企业竞争、国际标准化等领域的研究。
 
  4.知识产权
  本方向以知识产权理论和知识产权经营、保护为研究重点,其中知识产权法原理、知识产权经营与保护、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是本方向的特色,在知识产权投融资、知识产权评估及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
  5.经济法律制度
本方向侧重于中国经济法的理论研讨与立法实践,重点研究经济法制史、经济犯罪与刑法,经济纠纷的诉讼法与仲裁。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可根据研究生实际学习情况浮动,最长不超过4年。
 
  四、课程设置与实践环节要求
  攻读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3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10学分,实践环节3学分,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一般不超过30学分。
  本科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需从14门法学核心课程中选修三门课程,且成绩合格,不计学分。
  原则上,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
  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口试、论文或交叉结合等方式。学位课和选修课程的考试必须有论文部分。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主讲教师
基本要求
  位
  课
公共
  学位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
2
考试
1
 
必修:
  5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
考试
1
 
英语(一)
32
1
考试
1
 
英语(二)
32
1
考试
1
 
学科
  学位课
法哲学和比较法学
32
2
考试
1
吴斌、杨积汛 [1]
必修:
  6学分
规制经济学
32
2
考试
1
李容华、余丹
经济法基础理论
32
2
考试
1
彭飞荣、朱一飞
民法总论
32
2
考试
2
陶丽琴、刘斌
≥2学分
程序法
32
2
考试
2
王斐弘、李海炅
选修课
学科
  平台课
财产法理论
32
2
考查
3
陶丽琴、刘斌
≥4学分
宏观调控法理论
32
2
考查
2
朱一飞、彭飞荣
市场规制法理论
32
2
考查
2
彭飞荣、王长秋
学科方向课
质检法
质检法理论专题
32
2
考查
3
王艳林、邢造宇[2]
其中:
  本方向:≥2学分,
  跨方向:≥2学分。
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专题
32
2
考查
3
王艳林、张云 [3]
竞争法
竞争政策和竞争法
32
2
考查
3
王长秋、李容华
反垄断法专题研究
32
2
考查
3
王长秋、赵歆 [4]
标准化与标准化法
标准化基础理论
32
2
考查
3
洪生伟、冀瑜
国内外标准化法律制度研究
32
2
考查
3
冀瑜、朱一飞 [5]
知识
  产权
知识产权原理和知识产权战略
32
2
考查
3
符琪、李伟 [6]
知识产权经营与保护研究
32
2
考查
3
陶丽琴、李伟 [7]
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制史研究
32
2
考查
3
温慧辉、汪公文
经济刑法学
32
2
考查
3
杨秀英、杨凯 [8]
公共
  选修课
参见学校开设公共选修课清单
 
 
 
 
 
≥2学分
实践环节
学术活动
  与文献综述[1]
 
1
考查
1-2
 
必修:3学分
教学实践[2]
 
1
考查
 
 
法律相关社会实践[3]
 
1
考查
 
学分总计
≥26学分
 
  
  
  
  
  
  
  
  
  
  
  
  
  
  
  
  
  
  
  
  
  
  
  
  
  
  
  
  
  五、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论文要求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和以中国计量学院为第一单位在《中国计量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规定的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2、学位论文答辩前需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机检和评审等环节,具体要求执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注:
  [1]《法哲学与比较法》课程组:负责人:吴斌、汪公文 ;比较法学课程组:杨基汛、刘义。
  [2]《质检法理论课》程组:负责人:王艳林、季任天;质检法总论:王艳林、邢造宇;检验检疫法律制度:季任天、邢造宇。
  [3]《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专题》课程组:负责人:王艳林、张云。产品质量法:张云、汪江连。食品安全法:王艳林、汪江连。
  [4]《反垄断法专题》课程组:负责人:王长秋;反垄断法:王长秋;美国反托拉斯法(双语):王长秋、赵歆。
  [5]《国内外标准化法律制度研究》课程组:负责人:冀瑜、朱一飞。国外标准化制度比较专题:冀瑜。标准化法律研究专题:朱一飞。
  [6]《知识产权原理和知识产权战略》课程组:负责人:符琪、李伟;知识产权原理:符琪、范晓宇;知识产权战略:李伟、季任天。
  [7]《知识产权经营与保护课》程组:负责人:陶丽琴、李伟。知识产权投资和融资:余丹、范晓宇、陶丽琴;知识产权评估:符琪;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朱一飞、冀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朱一飞、冀瑜;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杨凯、周振晓。
  [8]《经济刑法学》课程组:负责人:杨秀英、杨凯;成员:杨凯、韩光军、杨秀英、周振晓
  [9]文献综述:根据导师的要求,做相关研究方向的论文文献综述,其中,国内文献综述时间不少于最近五年,国外文献不少于20篇。其他要求与学校同。
  [10]教学实践:内容要求与学校同。
  [11]法律相关社会实践:本学科研究生,必须参加法律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主办、协办或者代理一件经济、行政、民事案件,在政府部门主办、协办或者全程参与处理一件违法案件,以卷宗为考核资料,经指导教师验证给予成绩;或从事法律相关的社会调研,独立完成调查报告1篇(不少于1万字),由指导教师审阅给予成绩。卷宗或调查报告复印件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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