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院研究生教学改革,推动我院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学院决定对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工作予以资助。为使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资助工作有效和规范,参照国家有关专项基经的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经费资助对象
凡经我院教学委员会确定立项的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项目(含“专项招标”、“重点委约”和“个人申请”立项),项目负责人(个人或课题组负责人)均可按程序申请经费资助。
第二条 经费资助标准
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资助标准,根据课程及教材建设工作的原创度、工作量和需求程度,原则上分为“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共三类六级。第一级资助额度为3000——5000元;第二级资助额度为5000——8000元;第三级资助额度为8000——10000元(以上不含成果出版经费,对于专项“重点委约”的建设项目,还可另行论证和资助)
第三条 经费来源及管理机构
1、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经费由学院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2、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经费由研究生部统一管理,计划财务处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第四条 经费使用和管理
1、研究生部按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立项的类别和资助等级,阶段性地划拨工作经费。
2、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资料费(含复印、购置图书、文献、报刊及教学资料)、计算机使用费(主要用于课程软件建设支出)、印刷补助费、教学研讨及国内调研差旅费、培训费等等。
3、项目负责人经费报销程序按学院财务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二 O 一 O 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