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1、2011年4月12日报到;
2、4月12日晚上19:00进行英语听力测试;(具体测试安排于复试报到时见公告栏)
3、4月13日进入学院复试。
二、复试程序
1、4月12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研究生处办公室报到,研究生处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其能正常毕业)及成绩单;
⑤考生工作单位开具的政审材料(应届生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参考格式见附件;
双少生除上述材料之外,尚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出生地所在的民族委员会的民族成分证明和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
②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4月12日晚上19:00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准考证在总理楼语音室参加外语听力测试;
3、4月13日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准考证到相关学院参加专业笔试、面试、口语测试等;(具体安排报到后看通知)
4、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由校医院组织,费用自理。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考试测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见我校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语口语测试方式为口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测试为笔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
4、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能力);语言表达和与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等。
5、对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须严格复试。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20%、面试占10%、听力和口语占10%),计算方式如下:
①初试总成绩÷5×0.6=A
②复试成绩B= (专业课成绩)*0.2+ (面试成绩)*0.1+ (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0.1
最后综合成绩=A+B
附件:
吉首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
研 究 生 处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