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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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2011年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含6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免试生推荐与接收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推荐免试生须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将正式加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学生所在学校研招办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10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于11月10日-14日到本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sust.cn/pub/yjsb/zsxxw/index.html)。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推免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他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考点现场图像采集、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2010年9月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牢记报名号和密码)。
  2.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工商管理硕士生、工程管理硕士生及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图像采集。
  3.现场确认地点
  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网上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
  ⑵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直接到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现场图像采集、缴费、确认报名信息),考试地点为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为4306)。在外校报考点报考者报名无效。
  ⑶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4.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完成缴费和采集图像者,报考无效。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硕士各考试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200分、100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3)统考、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4)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他非统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范围见我校参考书目一览表。
  (5)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1)网站: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
  (2)声讯:16885880(自动台)、1607160(人工台)。
  (3)短信:1)移动、电信C网、电信小灵通用户:发送“CJYK#”加“考生编号”(如:CJYK#010203040506078)到1062899261查询;2)联通用户:发送“YKCJ#”加“考生编号”(如:YKCJ#010203040506078)到1062899251查询。
  说明:
  (1)凡报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省内考生均可通过以上方式查询,报考外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省内考生,其成绩请向招生单位查询;
  (2)凡外省报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或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查询。
  7.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上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30-50%范围内。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列入招生简章)。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将在学校及研究生部网站上直接公布,不再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8.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大学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本校应届生由学院教务办加盖公章即可;
  ⑷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六、调剂
  1、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研招办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2011年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
  2、一般调剂程序
  ⑴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研招办审核考生填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其是否复试;
  ⑶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在调剂系统给出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回复后,即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
  友情提示:⑴⑵⑶项调剂程序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⑷研招办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⑸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研招办公函,通过机要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
  ⑹研招办做最后审查。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复试考生体检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报到时予以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执行。
  八、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为鼓励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录取考生的70%将录取为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报考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录取考生的70%将录取为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的项目管理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非定向: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招生单位、用人单位、考生之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分别签定合同,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参加全国统考或联考,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由学校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派遣。
  九、学习年限
   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分制的基础上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2-4年弹性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国家推荐就业,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由学校按国家当年的有关分配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招生工作栏的相关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等信息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 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职工”,长沙理工大学应届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校区XX学院XX班级XX信箱”,以便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的准确投递。长沙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学院”。
  4.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包括招收推免生、非定向及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规划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5.学费标准:
  一志愿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70%为公费,录取为自筹经费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全程为12000元(每年4000元/年);
  调剂考生:录取为自筹经费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全程为15000元(5000元/年);
  委托培养硕士生全程为21000元(工商管理(MBA)硕士生除外);
  工商管理(MBA)硕士生全程为36000元(12000元/年);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化,均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邮编:410076)
  联系部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 85219058  82309678
  传  真:(0731) )8230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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