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命题须遵循以下原则:
1.试题应能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2.试题能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试题须有一定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一般应使本学科、本专业的优秀本科考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
4.试题一般应当根据教育部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或本校制定的本科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制,并能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5.试题要避免出现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并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
6.自命题应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命题,但要创造条件尽快过渡到按一级学科命题;
二、命题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硕士点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
三、命题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硕士点分管领导负责成立命题小组组织教师进行命题,参加命题的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担任过教学工作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初试考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
2.试题中应有一部分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所占的比重最多不超过总分数的 20%。
3.相近学科、专业的试题的难易程度及题量要尽量一致。
4.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误解。命题中应注意考务规则中的规定,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
5.命题小组在填写试题科目时,必须与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规定完全一致。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等工具的,需在试题中和试题封封面上注明。
6.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的题量以能够使本学科、本专业的优秀本科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
7.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道题的分数须在试卷上注明。
8.试卷应使用60克或60克以上白色16开的书写纸。制卷要按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格式, 一般要做到题卷分离。图表、公式等书写规范、工整、清楚,试题应当铅印、打印或胶印。
9.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
10.试题封皮、答案封皮写法:一律按封皮上所列内容逐项填写,并在命题教师姓名后注明联系电话。在试题封皮的右侧注明“试题”字样,在答案封皮的右侧注明“答案”字样。
11.每科目命两套试题,在试题印刷前抽签决定选用试题。
12.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试题的内容、文字必须经命题组长亲自校对、审定并密封,交试题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试卷于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应分别封装。
四、命题的保密规定
1.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好后除上交研究生处研招办的外,应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以防止泄题。
2.有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
3.各硕士点要对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接受考生的单独咨询,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五、其他:
1.每门专业基础课每次命题两套并上交学校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考试及题库建设使用。
2.命题老师将出好的试题交学科命题小组组长;学科命题小组组长将试题交研究生处。试题交接时须完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