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准确、快捷、公正地做好评卷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考试评卷的准备工作
一、评卷工作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以各硕士点为单位成立评卷小组,评卷小组组长由各硕士点分管研究生教育的主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本硕士点的评卷工作。
二、当年有亲属报考某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该学科专业的评卷工作。
三、评卷人员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本规定,认真贯彻“公正、准确”的原则,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考试评卷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的评卷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进行集中评阅。评卷地点应安排在有利于保密、不受干扰的地方,并严禁非评卷人员出入。
二、各评卷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领送交接试卷。领送交接试卷时,要严格检查试卷封面及密号等,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找相关部门和人员处理。评卷时要爱护试卷及各种资料,做到完好无损。
三、评卷教师在正式评卷前,各硕士点应先组织试评,在掌握该次评卷尺度和评分标准后,再分题到人进行评卷。评卷教师须在每题前及试卷封面登录分数并签字或盖章。遇有疑难问题,应由评卷组长和评卷教师共同研究确定。
四、评卷教师在阅卷时一律使用红笔评阅,记分要准确、工整,如有改动,应由更改人签字,严禁涂抹。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
五、评卷教师及评卷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向考生或外界泄漏评卷情况;不得翻阅他人评阅或复查的试卷或参看其他科的成绩再评自己所评阅的试卷;不得对照字体或查找记号进行评分;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和成绩;不得查阅考生的成绩。一经查出带有标记的试卷评完分后又被改分,试卷一律作废,并追究评卷人的责任。
六、评卷人员发现试卷本身有误或答卷雷同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评卷小组组长。由评卷小组组长和评卷老师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同时做好记录。
七、试卷评完后,各硕士点要指定专人再进行全面复核,经复核无误的试卷,要立即封卷,不得再改动分数。但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有上分、核分等一般性错误可由评卷组长负责处理,如有改动分数,必须由评卷组长、复查人签字。因错判、漏判等特殊情况而确需要更改分数的,必须说明缘由,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评卷组长和原评卷人联合签名,方可更改。
考试评卷工作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卷过程中如发现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应立即停止其评卷工作,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二、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遇有特殊情况或考生本人提出异议时,由招生领导小组协调负责处理。
三、试卷评完后,由各硕士点组织命题人和评卷人对考试结果、试题题量、试题难易程度以及考生在答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分析并写出书面材料《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命题及评卷工作总结》,于评卷结束后交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便改进今后的命题及评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