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的规定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的规定

考研试卷库
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的规定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培养暂行规定(试行)》(重工商大[2005]348号)的要求,为使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在所攻读的学科(专业)上,能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弥补其知识结构缺陷,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对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制定如下规定:
  一、跨学科(专业)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是指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修读专业分属不同的一级学科;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是指考取研究生前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者。
  须补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一般为2至3门,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确定具体科目,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二、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及研究方向制订补修计划,并将补修计划列入个人培养计划。
  三、跨学科(专业)的学生如在本科阶段已学习过规定补修课程的,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学生学习过规定补修课程并通过国家统一的本科自学考试的,由导师根据学生掌握知识情况确定是否需补修。如不需补修,则以该生提供的有效学习成绩作为补修成绩。
  四、补修手续由各学科点汇总报研究生处备案后,统一在教务处办理,补修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补修费用,其缴纳的补修费用按本科相关收费标准的一半收取。
  五、补修一般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如有特别情况并经导师同意,可申请采用部分自学的方式,但必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考试,由本科生任课教师出具成绩,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六、补修的考试成绩按“合格”和“不合格”记载。
  七、补修考试不合格者须重新学习并重新缴纳补修费用。遇重大特殊情况可申请一次缓考,获准后参加下一次学校统一组织的该课程考试。
  八、未完成补修计划者,不得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