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科概况
侦查学是刑事法律科学的三大支柱之一,是研究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我校
刑事侦查专业是我国第一个侦查学本科专业,1979年开始招收本科,1984年开始在诉讼法专业下招收刑事侦查方向硕士研究生,2004年2月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成为法学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的专业。
侦查学专业目前已培养刑事侦查方向法学硕士 150余人,招生规模已由原来的一个方向每年4人发展到2004年的两个方向每年32人,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 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人。
二、 培养目标
(一)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纪守法;服从国家分配,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二)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法学基础指导侦查学的研究工作;在大学本科学业基础上,全面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三)熟悉和掌握侦查的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对国内侦查学研究的重要情况及外国侦查制度有全面的了解,具备独立进行侦查学研究、侦查学教育和从事侦查实践以及其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能力。
(四)按硕士研究生外语教学大纲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五)具有健康的身体
三、 研究方向
侦查学专业设四个研究方向:刑事侦查理论、侦查策略、职务犯罪侦查、物证技术。
四、 学习年限与安排
学习年限为三年。提前修满规定学分者,可提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和参加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