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完善质量监控机制,增强和提高研究生的竞争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立足国内培养与国际水平大体相当的博士生”的战略目标,有必要对硕博连读生与提前攻博生实行资格考试,以期全面考核其素质和能力,实现优胜劣汰。为此,决定对硕博连读生与提前攻博生实行资格考核制度,现就有关实施办法与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一、考试(核)对象
凡未经博士生入学考试并符合时间规定的我校硕博连读生与提前攻博生应参加资格考试(核)。考试(核)通过后才能取得攻博资格。
二、考试(核)时间安排与要求
资格考试(核)时间定于每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并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天左右)——考核对象需填报研究生院发的《硕博连读生与提前攻博生资格考试(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导师与所在单位按表中要求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学审批。《申请表》中“已学课程学习情况”一栏,学位课平均分规格化成绩要求>80或85(视该年级实际情况决定)。
第二阶段(一周左右)——研究生院进行审批并将《申请表》返回。
第三阶段(一个月左右)——各单位对《申请表》中经研究生院审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资格考试(核),并在考核后认真填写统一下发的《硕博连读生与提前攻博生资格考试(核)考评表》(以下简称《考评表》)报研究生院审批。
几点说明:
·在读全日制硕士生欲申请提前攻博者,应于第三学期初提出申请。在符合有关规定和择优录取条件下,经导师推荐和所在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参加资格考试(核)。
·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考试(核)者,作自动放弃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处理。
·因病、因故无法按时参加资格考试(核)者,应于规定的考试(核)时间内及时向所在单位请假,并经所在单位与研究生院批准后可给一次性补考(时间为第三学期结束前)。逾期不参加补考者作自动放弃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处理。
·因各种原因本人拟中止硕博连读而不参加资格考试(核)者以及上述按规定作自动放弃硕博连读处理者,应于规定的考试(核)时间结束后一周时间内向研究生院办理转培手续,即本人应提交申请报告,写明中止硕博连读的原因及明确转为攻读硕士学位。同时附上导师签署的意见和加盖所在单位(院、中心、所)公章并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转入硕士生培养。
三、考试(核)内容
考试(核)内容由两部分组成:
·业务考核,即业务知识与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的考核。
·素质考核,即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态度、社会活动能力、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学风、知识面等方面的考核。
四、考试(核)办法
考试(核)方法随考核内容而异:
业务考试——分别进行口试与笔试。口试:可先安排考生结合开题报告或所参加的科研工作做一专题或科研报告,然后再按规定进行口试(应认真作记录)与评分。其中,对于硕博连读生,口试拟结合今后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及所涉及的基础知识进行。对于提前攻博生,口试拟结合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方向所涉及的基础知识进行。笔试:以综合考试为宜,所涉及课程门数不宜过多(2-4门,以学位课程为主,具体课程不作硬性规定,其中政治与英语除外),以后在取得经验后可适当增加。
素质考核——由所在单位教研室(研究室)、学位点与党总支、院(中心、所)按上述素质考核内容与要求对考生进行考评,并在《申请表》中为考生填写和签署“素质考评评语”。
五、成绩评定与处理
资格考试成绩按“通过”与“不通过”两种情况处理。《考评表》中综合评分≥60为“通过”,反之为“不通过”。研究生院对资格考试结果审核后将及时同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并最后返回处理意见。
六、考试(核)的组织与管理
各学科博士点博士生指导小组组长在同所在院(中心、所)有关党政负责人协商后确定资格考试(核)小组成员名单,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考试(核)小组一般为5人,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
院(中心、所)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本单位资格考试(核)的组织与管理以及材料的上报等工作。上报的材料内容与要求如下。
·资格考试(核)申请阶段:①由导师签署并经研究生院培养科核准的考生所学课程成绩一览表(内含: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位课与非学位课)、成绩、学分、排名。②由导师签署的考生开题报告或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材料(也可为考生参加的科研项目、研制情况及其所起作用的证明材料)。相关文献综述只能作为开题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
·资格考试(核)考评阶段:①考生口试原始记录及其整理材料。②考生笔试试卷与答案。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