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贵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贵州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培养方案
研究生院组织各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制订并实施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围绕培养目标而制订的培养方案是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文件,也是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主要依据。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考试要求、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实践环节等,具体规定硕博连读所应掌握的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并对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所应具备的能力和学位论文提出基本要求。
二、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在五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延长期所需各项经费由导师或博士点所在单位负责支付。
三、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一年半。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三年半。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综合考核,资格综合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末进行。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由学校作为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未通过考核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不宜作硕士生培养者,应终止学习,发结业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小组一般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
四、培养环节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主要包括: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学术活动;“三助”工作;实践活动;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答辩。
(一)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培养条件、研究方向和硕博连读研究生个人的特点,在指导小组指导下,由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共同商定。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计划、读书计划;学位论文开题;学术报告和学术活动;“三助”工作;发表规定的学术论文级别和数量,学位论文答辩等。
个人培养计划应在新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完成,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存档;逾期不交者,所修读的课程成绩和学分不予承认。
(二)课程学习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完成不少于38个学分的课程学习。其中学位课程学分占23学分左右,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要求不少于27学分,其余为博士阶段课程学习的学分。硕博连读生的全部学分原则上应在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的一年半时间内完成,其中要求入学后的第一年内完成硕士阶段学分。跨专业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补修本科课程2-3门(主要为相应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计学分。
(1)政治理论课程:
单独开设综合讲授硕士生与博士生的政治课内容[科学社会主义(1学分)、自然辩证法和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3学分)],并计入硕士阶段,为4学分。
(2)学位外语课程:
第一外语为英语者,硕士阶段按硕士生学位英语要求进行学习,学分为4学分。博士阶段按博士生学位英语课程要求进行学习,成绩必须合格, 2学分。
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者,硕士与博士阶段分别按硕士生与博士生非英语课程要求进行学习。其中硕士阶段学习为4个学分,博士阶段必须修读英语为学位课,学分为3分。
(3)硕士必修专业课程3~4门,9~12学分;
(4)博士必修专业课程2门,4~6学分;
(5)选修课3~4门,6~12学分;
(6)培养计划中的“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两项要求和硕士阶段连续计算次数。
(三)学术报告和学术活动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学术活动不少于8次,每参加一次学术活动后提交规定的学术活动报告一份(总共不少于8份)。规定在校级以上(含校级)至少公开做3次学术报告。
(四)实践活动及“三助”工作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参加学校以及院系组织的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和公益劳动;各学院应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硕博连读研究生要完成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至少完成导师或其他项目负责人的一个子课题或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五)考核分流
1、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校后第四学期完成资格综合考核。参加考核的基本条件是修满培养计划所要求的学分。通过综合考核的,转入博士阶段学习;没有通过综合考核的,终止硕博连读,改做硕士论文,按同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或作退学处理。
2、获得博士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生,在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每年3月份还应参加博士生的中期考核或论文课题中期检查。
(六)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及学术论文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该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计划,创新性地开展研究工作,在研究过程中,应经常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汇报研究情况和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阶段性成果等。学位论文课题研究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培养独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综合体现。硕博连读研究生论文研究时间不少于3年。
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选题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完成一定课程学习后,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必须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应与一定层次的科研项目相结合,对学科前沿领域或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鼓励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择交叉学科的课题。
2.开题报告
(1)为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作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包括课题选题来源及依据、研究内容、试验设计、研究条件、进展安排、预期成果、经费预算、可能存在的问题、参考文献等部分内容。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研究生入校后第四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应在导师和专家参加时公开进行,专家组应对开题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并提出是否同意开题的意见;研究生应充分吸取专家意见,及时修改开题报告。修改后的《开题报告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存档。
3.论文中期检查
(1)论文中期检查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进展所进行的中期检查,是硕博连读研究生接受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的重要环节,也是判断能否预期毕业的重要依据。
(2)论文中期检查时,硕博连读研究生要向检查小组报告自开题以来围绕学位论文研究所做的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果、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并要对课程学习情况及预计毕业时间进行说明;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做出评价,对能否预期毕业提出意见。如果检查小组认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博士论文,则可提出终止硕博连读,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3)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每年秋季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次论文中期检查应在第五学期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毕业前应进行多次论文中期检查。
(七)学位论文答辩
按《贵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待遇与经费
硕博连读生入学后前四个学期享受硕士生待遇,培养经费按硕士生标准发放。资格考核通过者应及时办理博士生录取手续,并于第五学期初办理博士生报到手续后换发博士生证,享受博士生待遇,培养经费按博士生标准发放。资格考核未通过或因故主动申请中止硕博连读被批准且通过中期筛选改做硕士学位论文者,仍享受硕士生待遇,并按硕士生标准发放培养经费。
六、其他
为了加强培养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各学院应为每个硕博连读研究生建立一份培养档案。培养档案主要保存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登记表、个人培养计划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开题报告书、硕博连读中期考核材料、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材料、硕博士资格考核成绩单、学术活动记录、学术报告、实践活动考核表及“三助”材料。全部材料齐全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硕博连读生申请终止硕博连读,须填报终止硕博连读申请表,经导师同意、所在院(中心、所)与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可不参加资格考核但须进行硕士生中期筛选,中期筛选通过后改做硕士学位论文。资格考试内容与要求详见《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生与提前攻博生资格考试的暂行规定》。
七、 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除综合考核分流外,不得因个人主观意愿中途退出硕博连读;否则,要偿付全部培养费,同时,不准退回进行硕士阶段的培养。
八、硕士研究生提前攻博的培养管理模式参照本细则执行。提前攻博研究生从2006级第三~四学期开始进行。
九、本办法从2007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