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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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2010年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院2010年硕士生的复试工作,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0]19号)和《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研院[2007]15号)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
  (二)复试工作以系(室)为单位进行各系(室)要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以导师为主体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并设立一名组长。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将资料妥存备查。
  (三)复试前,各学科必须召集本学科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明确复试程序和评分标准,以保证复试质量。
  (四)复试期间,学院设立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学生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7330685(学院党委电话,联系人:张远权)。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立及要求
  1、初始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学院按二级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为本专业招生规模的130%左右,具体比例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上线人数、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拟录取人数与符合复试分数线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1.3的专业,其上线考生原则上全部都应能取得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1、复试时间
  2010年4月6日~13日,其中各学科的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英语笔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各专业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共卫生学院网页通知,网址为http://gwxy.sysu.edu.cn/。(其中全日制科研型研究生复试安排在4月7日进行,单考班研究生安排在4月8日进行,全日制MPH的复试安排在4月13日进行)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中山大学研究生院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1)面试内容: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具体如下:
  ①专业英语笔试(50分),由考生翻译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英文,篇幅在2000~3000字左右,时间为60分钟。
  ②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复试项目
复试内容及要求
备注
专业素质和能力
  (6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具体形式及程序由各专业自定。
实践(实验)能力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本科期间专业以外的学习情况(包括科研、社会实践、社团工作、志愿者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质、言行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等
基础外语水平
  (20分)
听力测试
采用英语即问即答的形式进行
口语测试
2)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的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办法:
  ①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以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应该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②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评分前复试小组可以讨论,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③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四、录取办法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
  3、综合素质考核低于60分;
  (二)政审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的资助类指标应结合对申请奖助金考生的考核情况按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从高到低优先安排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调剂生原则上录取为非资助类指标。
  五、调剂录取
  院内不同专业之间可以进行调剂。学术型研究生可以调剂到类专业学位,但类专业招生指标不能挪用增大学术型招生计划。对于各专业所需的调剂生源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1、调剂生源的来源:所有分数线达到中山大学的要求但未被我院其他专业录取的、自愿调剂到该专业的考生;
  2、复试名单的确定:学院组织该专业导师对提出调剂申请的上线考生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参加复试的名单。
  3、调剂生的录取:按照初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破格录取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录取。通过调剂,符合复试要求的生源仍不足的专业,允许极少量在本专业考生中总分名列前茅,某一科目的成绩略低于复试要求的考生,由所在院系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填写《中山大学2010年硕士生破格复试审批表》,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可破格复试。
  七、其它事项
  (一)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处理。
  (二)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共卫生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二0一0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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