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录取办法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4月9日
① 上午8:30—11:30,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100元资格审查费及以下证件:
a、复试通知书(3月30日上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由考生自行打印)
b、有效身份证件
c、本科阶段成绩单
d、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2篇学术论文等。(同等学力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二门专业课)
●初试成绩总分在202分以上(含202分)的考生——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办公楼(中大西北区507号)207室;
●初试成绩总分为180至201分的考生——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办公楼(中大西北区507号)208室;
② 下午2:30—4:30笔试
●初试成绩总分为202分以上的考生——艺术楼201室;
●初试成绩总分为180至201分的考生——艺术楼202室。
2、4月10日全天
面试。具体分组安排见答辩当天的相关通知。
三、复试方法及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
专业笔试参考书:王乐夫、蔡立辉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专业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5位考生组成一个小组,选一代表提前5分钟抽题,每小组面试时间为30分钟。5位面试老师各自对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成绩
考生的最后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
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专业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则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录取
按考生的最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135人。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