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力争成为适应二十一世纪国家发展和民航交通运输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的通知》(教财〔1994〕50号)和《关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教财〔1996〕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一、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一)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分类标准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实发20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实发220。
3.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实发240元。
(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发放
普通奖学金作为研究生的生活费逐月发放。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分类及标准
1.一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人民币,下同);
2.二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
3.三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
4.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每人1200元;
5. 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每人1200元。
优秀奖学金的人数控制在研究生总人数的10%以内。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申请者应是二年级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优秀奖学金申请者基本条件:
①思想品德优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②热心社会公益,热诚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
3.凡符合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1、2项要求并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或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在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含已录用);学年内未缺席研究生有关集体活动,未受到任何处分者,可以申请一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4.凡符合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1、2项要求并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或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在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含已录用);学年内未缺席研究生有关集体活动,未受到任何处分者,可以申请二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5.凡符合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1、2项要求并表现突出,学习成绩良好,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或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在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含已录用);学年内未缺席研究生有关集体活动,未受到任何处分者,可以申请三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年级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担任研究生干部并具有突出贡献,达到三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三年级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担任研究生干部并具有突出贡献,选修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或考查中以上,并在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含已录用),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四)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资格
毕业前曾获得一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在学术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发明专利、论文获奖、科研获奖等),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可以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
(五)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申请程序和评审方法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在第三学期初评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在第三学期和第五学期初评审,优秀毕业研究生在第五学期末评审。
各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审由申请者填写《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推荐、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六)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他单位、部门、个人资助、捐款,发放办法另定。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