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制订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制订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考研试卷库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制订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在历经各类学科授权点的快速发展以后,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发展的新规划,今后学位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心将全面转向于学科授权点的制度化建设,形成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稳定建设发展体系。因此,需要按新的思路对我校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以形成培养取向明确、培养层次清晰、培养特色鲜明,符合研究生培养改革新趋势和新要求的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为了更好地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稳定提升,体现不同类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和特色,并理顺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序列,形成规范化的培养管理依据,本次制订2012级各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时,先行征求了各培养单位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并在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对相关方面进行了调整。现将制订2012级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学科范围
  本次制订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范围包括我校所有全日制科学学位的硕士培养学科,以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及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翻译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包括环境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学位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另行通知。
  二、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确保按新订的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和进行培养过程的管理,各专业学科在本次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工作中应充分体现出以下指导思想:
  1.充分反映出国家对研究生培养改革的新思路和新要求、凸显我校研究生培养的特色。
  2.注重学科整合、拓宽培养口径,体现各专业培养的特点。
  3.突出培养的针对性,加强研究生培养的应用性,重视提高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力。
  4.体现规范性和发展性,分类规划培养模式、分层设置课程、分别制订培养计划。
  5.重视培养过程中的“产、学、研”联系,强调学术培养和专业实践环节与课程学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6.明晰培养基本标准、确保培养质量。
 
  三、制订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原则与要求
  1.所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一级学科模式下按二级学科方向制订培养方案;独立二级学科则按二级学科模式制订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和教育硕士参照《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指委发[2011]04号)》统一规划培养方案。
  2.2012级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3大部分构成:培养规划、课程设置计划、学术及实践培养计划,并附《文献阅读目录》,同步编写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培养方案时,必须高度重视三个计划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培养目标明确、培养特点鲜明,课程学习与学术及实践培养并重的整体性培养方案。
  3.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总学分数控制在32~36学分范围内,并按照学校关于制订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2012级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课程采取分类设置的方式,既要反映出国家和学校对培养各类研究生的统一要求,又要体现出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所有一级学科硕士点均要求设置通用性的一级学科必修课程,有多个二级学科的培养单位也需要设置共同性的二级学科必修课程。
本次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时,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学位课程)和选修课(非学位课程)等三类。公共必修课由学校统一开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学院学科点设置。
 
  选修课实行导师指导下的学院内不限专业学科的自由选修方式。
  5.按专业培养方向制订学术及实践培养计划,并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术及实践项目和学分数配置各项目的具体构成和确定考核的要求,使培养过程规范、具体、有据可依。
  6.载明研究生毕业及获得学位的基本条件。在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入研究生毕业及获得学位的认定条件,让研究生清楚达到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条件及要求。
  7.规范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和管理
  (1)本次制订的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实施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以及进行培养评估的基本依据。研究生学院将依照培养方案设置研究生的学籍档案、登录成绩和认定研究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并在培养过程中依据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教学督察和实施培养质量检查等;
2)学校将依据本次制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出台《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施行与管理办法》和配套的其他管理文件,研究生学院负责对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以确保培养方案的切实执行。
 
  四、制订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进度安排
  本次制订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第1阶段:征询意见、研讨制订培养方案相关工作
  2012年3月10日前:发布制订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征询意见通知,向各培养单位征询意见、进行制订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部署与准备工作。3月19日正式发布《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制订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展开制订工作。
  2012年4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制订完成2012级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制订完成的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学院组织审核并提出修改调整意见。
  第2阶段:修改调整培养方案
  2012年5月10-25日: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学院的意见修改调整培养方案,形成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上报文本。
  2012年5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学院报送2012级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正式文本(word格式)和所设各类课程教学大纲文本(word格式)。
  第3阶段:审定并正式发布培养方案
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学院整理后在7月10日前正式发布,供2012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入学后使用。
 
  五、工作程序及报送要求
  1.本次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时,各培养单位应当严格遵照学校的部署、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负责本培养单位各个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各学位点负责人是制订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牵头人。
  2.各培养单位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召开有各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等参加的讨论会,统一部署制订工作、按专业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小组,确定起草人,根据本通知及“附件1 关于制订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精神提出制订计划,并征询本学科专业全体导师的意见、集思广益、讨论协商,确保本次制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培养单位应组织学位点负责人和该学科相关导师,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完成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学科专业点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跨院系单位参加招生的,应共同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小组,协商确定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协商不一致的,报请研究生学院决定。
4.在本次制订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过程中,有一级学科点的培养单位应组织一级学科建设委员会对制订小组提出的培养方案举行论证会,进行充分的讨论协商,提出修订建议,并对提出的培养方案表决通过,经通过后提交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培养方案由各学院行政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学院提交。
 
  5.制订完成并经培养单位讨论通过的201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各学科授权点负责人和分管院长签署“附件3 四川师范大学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报送统计表”,并按学位点分别做成独立的培养方案电子文档提交到研究生学院培养科(邮件地址:cicelia-cheung@qq.com)。
  6.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报送的培养方案进行审读,并与培养单位交换修改意见,由培养单位再行修改、直至定稿。
  本次制订的培养方案由研究生学院在7月10日前上网正式发布,供2012级研究生培养使用。
  本次制订的培养方案将发至2012级每一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展开本次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