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级专门人才,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多出成果,促进优秀人才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一)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的优秀考生和在学期间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设有一等和二等奖学金,标准分别为800元/年、500元/年。
1、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学习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六级,已有学术论文在本学科相关公开刊物上发表或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原则上学位课程单科成绩80分以上,选修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无重修。其中一年级研究生要求英语学位课程成绩70分以上;二年级以上研究生要求论文在国际重要刊物或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科研成果要求署名第一或第二(导师第一)。
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一等奖学金,其名额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2、研究生二等奖学金
学习成绩优良,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相关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主研人身份参加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原则上学位课程单科成绩75分以上,选修课成绩平均75分以上。其中一年级研究生要求英语学位课程成绩65分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二等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5%。
(二)单项奖学金
1、英语单项奖
参加全国或省学位英语统考,成绩70分以上,名列同一次考试的研究生前三名,从高到低分别可一次性获奖学金300、200、100元。
2、科研论文奖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名义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者,可按每篇论文500或300元计发一次性获奖金;在全国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者可按每篇论文200元或100元计发奖学金;以第一作者在其他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者可按每篇论文100元计发奖学金。
以上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作者署名应有“四川理工学院”字样,且投寄日期应在研究生就读期间。
3、优秀干部奖
本学年学习成绩优良,热爱社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积极肯干,密切联系群众,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且连续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者。奖金200元。
4、优秀毕业生
在校期间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奖学金或优秀干部奖的毕业生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申请程序
上述奖项均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先交各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再交学生工作处核查后上报学校审批。
三、评审时间
奖学金评审每年九月下旬开始,十月中旬结束。优秀毕业生评审时间为每年的四月。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