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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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初试2)
  考试内容范围:
  一、民法学
  1、掌握民法概念、调整对象、渊源、效力、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2、掌握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和民事权利变动的制度和一般理论;
  3、理解物权一般理论,掌握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法律制度;
  4、了解债权一般原理,掌握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法律制度;
  5、了解继承权一般原理,掌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产处理制度;
  6、掌握人身权的理论和各项制度;
7、掌握侵权责任的理论和制度。
 
  二、经济法学
  1、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法律地位,经济法的理念与基本原则等。
  2、掌握经济法的主体及相关法律制度。
  3、掌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银行、证券与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等。
4、掌握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一般原理以及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能源、财税金融、价格、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等。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名词(20分)
  简答(50分)
  论述(50分)
  案例分析(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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