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名称: 法学综合(初试1)
考试内容范围:
一、法理学
1、掌握法学方法论;
2、熟练掌握法的本体,包括概念、本质、渊源、分类、要素、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等内容;
3、掌握法的历史,包括起源、历史类型、演进及发展,加深理解中国的法制现代化问题;
4、熟练掌握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的运行环节,掌握法律职业制度与法律方法;
5、掌握法的价值体系,包括秩序、自由、效率、正义、人权等价值的具体实现及价值之间的冲突与整合;
6、掌握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范畴的辩证关系,重点掌握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治国方略与运行机制。
二、宪法学
1、掌握宪法基本理论,了解宪法的历史发展,熟悉宪法的宪法原则和宪法分类,宪法规范的特点。
2、熟悉宪法制定和实施的程序,掌握宪法实施的保障、违宪审查制度。
3、了解国家基本制度,熟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
4、熟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涵,了解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职责。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名词(40分)
简答(50分)
论述(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