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这两个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健康体魄;具有良好的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掌握合成化学、物理化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等方面的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技能,熟悉应用化学的研究现状和发展动向,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从事化工生产工艺研究及新产品开发研究的能力;至少精通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该语种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从事本学科领域高层次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以及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
研究方向:
⑴.精细化工产品开发及工艺研究;
⑵.清洁生产评价及工艺研究;
⑶.环境友好材料的合成及应用;
⑷.晶体功能材料的制备与检测;
⑸.PVC材料新型添加剂的研制;
⑹.水处理工程中的高级氧化技术研究;
⑺.有机功能材料化学及其应用。
学习年限:
这两个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即课程学习时间为1.5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为1年。
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可延长1年,即课程学习时间为1.5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为2年以上,成绩突出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包括全脱产方式,培养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
⑴.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文明礼貌教育;
⑵.鼓励研究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公益劳动,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⑶.导师要从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精心制订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导师所在单位要为研究生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
⑷.鼓励聘请外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硕士研究生的兼职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合作培养;
⑸.研究生课程的授课教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除了注意知识的系统性外,还要注意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⑹.学生除了选修本专业课程中的任选课程外,还可根据导师要求或个人意愿,选修我校其他院、系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⑺.凡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至少2门本科生必修的主干课程,补修课只记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⑻.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撰写学术论文,一般要求研究生毕业之前要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杂志(含会议论文)公开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课程设置:
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英语精读、应用数理统计、高等有机化学、文献利用、高等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工程进展前沿讲座、精细有机合成新方法、高等仪器分析、合成设计及实验、光催化、功能性材料科学、有机化合物的波谱解析,现代仪器分析实验技术。
考试科目:
英语或俄语;
政治(理工科);
数学二;
物理化学、化工原理、有机化学 (任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