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2006]14 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 24号)及《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晋财大校〔2010〕 7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 2012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推免资格的原则
(一)推荐报名工作分为向校外推荐(以下简称外推)和向校内推荐(以下简称内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二者选其一,不能既选择外推又选择内推,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未能取得招生单位正式接收函的,本次推荐资格作废。
(二)申请内推的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专业对口”推荐,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可申请本专业的推免资格,不得跨一级学科申请。没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外推。
(三)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原则上不向外推荐,本学院没有专业学位的,可在校内申报相近的专业学位。
二、推免候选指标分配原则
结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及各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候选指标,具体指标分配参照附件《2012年学院研究生推免候选指标分配表》。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2011年9月15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本通知,启动推免工作;
(二)2011年9月15-20日:学院负责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和动员、准备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荐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2011年9月21-25日:学院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组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本学院推免生的综合测评、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名单并公示三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研究生学院。
(四)2011年9月26-10月10日:研究生学院汇总全校推免生候选名单,进行初审,并组织推免候选学生参加测试,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公示三日。
(五)2011年10月11日:研究生学院将公示三日后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审定。
(六)2011年10月12日-20日:通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凭《推荐申请表》联系接收单位,按时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复试。
(七)2011年10月20-22日:获接收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将接收单位盖章后的《推荐申请表》或接收函报研究生学院,领取并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推免工作领导组审核盖章后,10月23日前交回研究生学院。
(八)2011年10月24-25日:学校将《推免生登记表》报省招办核查盖章并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
(九)2011年10月25-30日:推免生到学院领取网报校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全国研究生招生网填写网报信息,并于11月11日到山西财经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
四、申请推荐免试生需提交的材料
(一)在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推荐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本科期间成绩单,经学校教务处核实后加盖公章;
(四)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五)有关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项目结项书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免试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严格、明确的标准和高度透明的程序,涉及推免生有关事宜需及时在学院及学校网上公布。监督电话:7666301、7666312。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如有违反,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四)各学院对本学院推免工作负责,当有质疑时,由各学院负责解释、处理。
(五)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推荐计划的学院,其剩余推荐计划将收回,另行下拨其它能够完成推荐任务的学院。
(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日程做好本学院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