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校硕士研究生专业结构,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现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1年对金融学、会计学、经济法学三个专业考生进行提前复试,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笔试、面试等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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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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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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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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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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坞城校区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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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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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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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学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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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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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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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笔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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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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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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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楼60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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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7: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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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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坞城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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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
1、4月8日考生携带所需材料前往专业资格审查组(地点请查询《专业资格审查安排》)领取本人复试巡回单,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育才楼六层交复试费。(复试名单及复试编号在网上查询,请考生牢记自己的复试编号。
2、4月9日按照《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安排》(各专业自定),到规定地点参加专业课面试和英语测试。专业面试与英语测试(听力、口语)同时进行。
3、4月10日上午按照《专业课笔试安排》(在育才楼一层公告栏查询),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课笔试。
4、完成以上全部环节的考生务必在4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复试巡回单交回育才楼六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凡未交巡回单的考生视同未参加复试,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5、4月11日上午7:00前往坞城校区校医院体检(要求空腹),考生体检表编号为复试编号。
6、请考生仔细阅读复试流程及复试工作办法,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所有考场安排可在在网上查询,也可提前一天在学校育才楼一层公告栏查询。
三、具体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4月8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在资格审查时注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在入学后查验。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类别为委培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网上下载“山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后(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加盖公章。
7、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二)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安排(时间:4月9日)
1、测试内容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察方式
专业课面试由至少3名评委组成。专业课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英语测试评委由经贸外语学院教师担任。面试试题难易程度参照攻读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考试中关于听力和口语的要求,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英语测试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
3、测试时间、地点安排(各专业地点自定,在资格审查当天向考生公布)
(三)专业课笔试安排(时间:4月10日上午8:30—11:00)
1、专业课必考科目根据招生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命题,考试时间2.5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笔试时间、地点安排提前一天在育才楼一层公告栏查询。
(四)体检(时间:4月11日早7:00)
由校医院负责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同等学力人员加试(4月10日下午2:30)
加试科目为两门,难易程度按照本专业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时间地点请查询育才楼一层公告栏。
(六)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说明:
以下条件的考生为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
1、国民教育序列专科(高职)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
3、2010年10月31日后获本科自考毕业证书的考生;
如果本人是同等学力考生而在报名时又未按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的考生,请与研招办联系,将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传真(0351-7666904)到研招办,申请加试(主题请标明“同等学力加试申请”),否则将不能录取。
四、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换算为100分,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换算为100分,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00 ×100×60% + 复试成绩/300×100×40%
五、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精神,2011年我校将加大各专业复试比例,采取一票否决和综合排名制的办法,从中选拔优秀考生。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即实行一票否决制。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英语测试不合格者;
4、专业测试(含面试、笔试)其中一项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加试其中一门不合格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有作弊、违规行为者;
(二)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入学总成绩进行排队,实行综合排名(差额淘汰),按照实际招生计划录取。
六、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学校待教育部批准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 大约在6月下旬。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考生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并设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7666894,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工作领导组责成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组进行复议。
5、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
提前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地点安排
所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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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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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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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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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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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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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教学楼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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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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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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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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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验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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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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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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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7 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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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教学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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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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