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2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结合我校劳动经济学专业的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够研究和解决本专业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开拓精神的应用型、开拓型、创新型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够研究和处理本学科专业的重要理论与实际问题,具有从事研究、管理和高校教学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操作和运用计算机及软件技术。
4.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务实精神。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根据社会需求和本专业的实际情况,本专业设下列研究方向:
1.劳动经济理论
2.劳动力市场与就业
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三、学制与学分
基准学制为3年(其中,理论学习2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限定在2-4年之间(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3学期)。
总学分45学分。其中,课堂教学36学分(公共基础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8学分,专业主干课14学分,专业方向课4学分,跨学科选修课3学分),其他培养环节9学分(学科展望、形势与政策教育、学术报告、参与教学、发表论文、社会实践及调查报告、参与校内科研创新活动,各1学分,参与课题2学分)。
四、成绩考核
1.A、B、C类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以70分为合格。D、E类课程以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以60分为合格。外语要求参加CET六级考试,通过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2.F类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执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
3. G类补修课程考核说明。跨学科或以专科学历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本专业本科阶段的学位课程。每门课程1学分,但不包括在必须达到的45学分之内。没有经过相应的补修,并获得合格成绩,不能取得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4.基础英语免考条件与程序执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
5.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后,要进行学位专业课综合考试。综合考试成绩不计学分。考试不合格者(60以下),不能取得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五、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分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方向课和跨学科选修课;跨学科或以专科学历考取的研究生,需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门。
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类 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学
时
|
开 课 学 期
|
课程归属
|
备注
|
一
|
二
|
三
|
|
|
A
|
公 共
基础课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
2
|
32
|
|
√
|
|
马克思学院
|
必
修
课
|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
2
|
32
|
√
|
|
|
马克思学院
|
基础英语
|
3
|
72
|
√
|
|
|
经贸外语学院
|
B
|
学 科
基础课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2
|
36
|
√
|
|
|
经济学院
|
微观经济学
|
2
|
36
|
√
|
|
|
经济学院
|
宏观经济学
|
2
|
36
|
√
|
|
|
经济学院
|
管理学前沿
|
2
|
36
|
√
|
|
|
工商管理学院
|
C
|
专 业
主干课
|
劳动经济理论研究
|
2
|
36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劳动经济分析方法
|
2
|
36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研究
|
2
|
36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社会保障研究
|
2
|
36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人事管理经济学
|
2
|
36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组织理论与设计
|
2
|
36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
2
|
36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D
|
专 业
方向课
|
就业理论研究
|
2
|
32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结合研究方向至少选修4学分
|
劳动力市场研究
|
2
|
32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劳工关系
|
2
|
32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技术
|
2
|
32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薪酬管理
|
2
|
32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员工福利与企业年金
|
2
|
32
|
|
|
√
|
公共管理学院
|
E
|
跨学科
选修课
|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在全校各专业所开设的选修课中选修,至少选修3学分。
|
F
|
其 它
培 养
环 节
|
学科展望
|
1
|
在本学科大类中选择听取,每生4场为合格。
|
形势与政策教育
|
1
|
完成形势与政策教育学习任务,考核合格。
|
学术报告
|
1
|
每生2.5年内至少参加15次为合格。
|
教学实践
|
1
|
协助导师完成本科助教、指导本科毕业生论文以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经导师评价合格。
|
社会实践及调查报告
|
1
|
到实务部门从事专业及相关工作2个月,并撰写5000子以上的调查报告,并经实习单位与导师评价合格。
|
科学研究
|
1
|
在省级以上学会、政府部门等主办的公开刊物上(不含增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经导师认定合格。
|
参与课题
|
2
|
参与导师主持(立项或模拟)的科研课题,协助导师进行科研工作,并经鉴定合格。
|
参与校内科研创新活动
|
1
|
参加大学生课题大赛、论文大赛、社会实践报告大赛等,并持有参赛证明。
|
G
|
补 修
课 程
|
劳动经济学
|
每门课程1学分,但不包括在必须达到的45学分之内。学生自学,公共管理学院与研究生学院组织考核。
|
人力资源管理
|
研究方向:1.劳动经济理论 2.劳动力市场与就业 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六、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修完课程(至少36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写出论文开题报告,并由研究生本人在论文开题报告会上向导师组做出汇报。开题报告经导师审定、研究生学院备案后,方能在导师指导下开始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1.论文选题的来源、选题的依据;
2.选题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
3.国内外研究的文献综述;
4.论文设计方案(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法或资料收集方法、统计处理的方法等)、实施计划进度及预期结果;
5.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七、毕业(学位)论文
论文开题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自主完成论文的写作。从开题报告到论文写作完成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年。研究生修满学分(至少45学分)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后,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可申请答辩。关于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山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