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20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制定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金融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服务。
2.能够独立从事与本学科专业方向有关的科研、教学、行政、企业或社会文化方面的工作。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3.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并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硕士学位论文力求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国家经济建设有一定的价值,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
4.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文献。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金融学专业主要研究货币运行和资金融通,其中涉及货币理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国际金融以及与政府、企业和个人相关的资金融通理论与实务。根据我校学科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计划以金融学专业为依托,设置金融工程研究方向,但按独立专业设置方式管理。
为适应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基于以上研究内容,金融学专业开设以下七个研究方向:
1.金融理论与政策
2.中央银行与宏观调控
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4.国际金融
5.保险理论与实务
6.金融票号史
7.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证券投资理论、公司金融)
三、学制与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3年,其中理论学习两年(4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写作1年。同时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3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写作不少于1个学期。
研究生需修满45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6个学分,其他培养环节9个学分.
跨专业选修课区别于学科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为拓宽研究生个人发展空间,适应研究生个人志向需要,研究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
四、成绩考核
1 A、B、C类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以70分为合格。D、E类课程以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以60分为合格。外语要求参加CET六级考试,通过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2.F类其他培养环节执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
3.G类补修课程。对于跨学科或以专科学历考入我校金融学专业的研究生,以及在招生考试时被认为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有某些欠缺、需要入学后进行适当补课的研究生,都要补修有关的基础课程或其它相关课程。成绩合格的可计入学籍档案,并须注明为补修本科课程,每门课程1学分,但不包括在必须达到的45学分之内。
4、免考英语条件和程序执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
5、学位专业课综合考试
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后,要进行学位专业课综合考试。综合考试成绩不计学分,但考试不合格者(60以下)不能取得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五、课程设置
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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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学
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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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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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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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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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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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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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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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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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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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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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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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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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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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为必修课,共7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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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
|
3
|
7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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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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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
|
2
|
36
|
√
|
|
|
|
马列学院
|
B
|
学科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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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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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至少选修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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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2
|
32
|
√
|
|
|
|
经济学院
|
经济计量学
|
2
|
36
|
|
√
|
|
|
统计学院
|
财政经济学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国际经济学
|
2
|
36
|
√
|
|
|
|
国贸学院
|
信息经济学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高等数理统计学
|
2
|
36
|
|
√
|
|
|
统计学院
|
资本论
|
3
|
54
|
√
|
|
|
|
经济学院
|
C
|
专业主干课
|
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全部为必修课,共14学分。
|
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理论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国际金融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金融工程理论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保险理论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金融思想史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D
|
专业方向课
|
金融体制国际比较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金融理论方向
|
本方向为必修课,其他方向为选修课。本方向学生每生至少修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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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专题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央行方向
|
商业银行营销专题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商行方向
|
国际金融市场专题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国际金融方向
|
保险营销专题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保险方向
|
票号史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票号方向
|
证券投资专题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选修
|
公司金融专题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E
|
跨专业
选修课
|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在全校各专业所开设的选修课程中选修,至少选修3学分。
|
F
|
其他培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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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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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经济类各学院(统计学院、国贸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各听1场学科展望,共5场,记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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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教育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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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共4次16课时,记1学分。
|
学术报告
|
1
|
由研究生学院协调安排并进行考核,每生2年15次,记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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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课题
|
2
|
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并承担一定工作,协助导师进行科研活动,经导师认定后可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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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学实践
|
1
|
协助导师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包括整理教学内容、答疑、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等活动,导师评价成绩合格可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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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
1
|
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非增刊),导师或本人为第1作者均记1学分;第三作者记0.4学分;其他名次不记学分。在完成规定的课题任务后,若还能够协助导师完成其他有经费课题或社科规划办的课题,可视同完成发表论文,记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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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及调查报告
|
1
|
到实务部门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实践与调查工作2个月,并撰写5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实习单位与导师成绩评价合格,可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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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校内科研创新活动
|
1
|
参与课题大赛、论文大赛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大赛,记1学分。
|
G
|
补修课
|
中央银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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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门课程1学分,但不包括在必须达到的45学分之内。学生自学,财金学院与研究生学院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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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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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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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1、金融理论与政策 2、中央银行与宏观调控 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4、国际金融 5、保险理论与实务 6、金融票号史 7、金融工程
六、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修完课程(至少36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写出论文开题报告,并由研究生本人在论文开题报告会上向导师组做出汇报。开题报告经导师审定、研究生处备案后,方能在导师指导下开始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1.论文选题的来源、选题依据;
2.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和创新之处;
3.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4.论文设计方案(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法或资料收集方法、统计处理的方法等)、实施计划进度及预期结果;
5.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七、毕业(学位)论文
在开题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自主完成论文的写作。从开题报告到论文写作完成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年。研究生修满学分(至少45学分)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后,提出硕士学位答辩申请报告,经研究生学院核实后,可申请答辩。关于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