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20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制定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够研究和解决财政学专业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开拓精神以及体魄健康的财政高层次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服务。
2.系统掌握财政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够独立研究和处理财政学专业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从事财政理论研究、财政业务管理和高校教学的能力。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3.在掌握财政学坚实的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其硕士学位论文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国家经济建设有一定价值,并具有一定创新意义。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根据培养应用型、开拓型、创新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要,结合学术带头人深厚的科研基础与相关成果,本着学术梯队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以体现财政学学科的优势与培养特点。财政学专业暂时设置四个研究方向:
1.财政理论与政策。
2.区域财政管理。
3.税收理论与实务。
4.国有资产管理。
三、学制与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3年,其中理论学习两年(4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写作1年。同时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3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写作不少于1个学期。
研究生需修满45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6个学分,其他培养环节9个学分。
跨专业选修课区别于学科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为拓宽研究生个人发展空间,适应研究生个人志向需要,研究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
四、成绩考核
1.A、B、C类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以70分为合格。D、E类课程以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以60分为合格。外语要求参加CET六级考试,通过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2.F类其他培养环节执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
3.G类补修课程
对于跨学科或以专科学历考入我校金融学专业的研究生,以及在招生考试时被认为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有某些欠缺、需要入学后进行适当补课的研究生,都要补修有关的基础课程或其它相关课程。成绩合格的可计入学籍档案,并须注明为补修本科课程,每门课程1学分,但不包括在必须达到的45学分之内。
4.免考英语条件和程序执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
5.学位专业课综合考试。
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后,要进行学位专业课综合考试。综合考试成绩不计学分,但考试不合格者(60以下)不能取得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五、课程设置
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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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学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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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
开课学期
|
课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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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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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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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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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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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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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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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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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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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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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
|
|
|
|
马列学院
|
全部为必修课,共7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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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
|
3
|
72
|
√
|
√
|
|
|
外语学院
|
科学社会主义
|
2
|
36
|
√
|
|
|
|
马列学院
|
B
|
学科基础课
|
宏观经济学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
微观经济学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2
|
32
|
√
|
|
|
|
经济学院
|
经济计量学
|
2
|
36
|
|
√
|
|
|
统计学院
|
金融学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国际经济学
|
2
|
36
|
√
|
|
|
|
国贸学院
|
信息经济学
|
2
|
36
|
√
|
|
|
|
经济学院
|
高等数理统计学
|
2
|
36
|
|
√
|
|
|
统计学院
|
资本论
|
3
|
54
|
√
|
|
|
|
经济学院
|
C
|
专业主干课
|
财政理论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全部为必修课,共14学分。
|
公共财政制度与政策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税收理论与实务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财政收支理论与实务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国有资产管理研究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中外税制发展改革前沿
|
2
|
36
|
|
|
√
|
|
财金学院
|
D
|
专业方向课
|
社会保障专题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国有资产方向
|
本方向为必修课,其他方向为选修课。本方向学生每生至少修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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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财政理论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区域财政方向
|
财政思想史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财政理论方向
|
税收筹划专题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税收方向
|
国债理论与实务研究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选
修
课
|
避税与反避税专题理论与实务
|
2
|
32
|
|
|
√
|
|
财金学院
|
E
|
跨专业选修课
|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在全校各专业所开设的选修课程中选修,至少选修3学分。
|
F
|
其他培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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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展望
|
1
|
在经济类各学院(统计学院、国贸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各听1场学科展望,共5场,记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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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教育
|
1
|
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共4次16课时,记1学分。
|
学术报告
|
1
|
由研究生学院协调安排并进行考核,每生2年15次,记1学分。
|
参与课题
|
2
|
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并承担一定工作,协助导师进行科研活动,经导师认定后可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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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学实践
|
1
|
协助导师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包括整理教学内容、答疑、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等活动,导师评价成绩合格可记1分。
|
发表论文
|
1
|
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非增刊),导师或本人为第1作者均记1学分;第三作者记0.4学分;其他名次不记学分。在完成规定的课题任务后,若还能够协助导师完成其他有经费课题或社科规划办的课题,可视同完成发表论文,记1学分。
|
社会实践及调查报告
|
1
|
到实务部门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实践与调查工作2个月,并撰写5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实习单位与导师成绩评价合格,可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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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校内科研创新活动
|
1
|
参与课题大赛、论文大赛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大赛,记1学分。
|
G
|
补修课
|
政府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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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门课程1学分,但不包括在必须达到的45学分之内。学生自学,财金学院与研究生学院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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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学
|
中国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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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1、财政理论与政策 2、区域财政管理 3、税收理论与实务 4、国有资产管理
六、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修完课程(至少36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写出论文开题报告,并由研究生本人在论文开题报告会上向导师组做出汇报。开题报告经导师审定、研究生处备案后,方能在导师指导下开始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1.论文选题的来源、选题依据;
2.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和创新之处;
3.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4.论文设计方案(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法或资料收集方法、统计处理的方法等)、实施计划进度及预期结果;
5.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七、毕业(学位)论文
在开题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自主完成论文的写作。从开题报告到论文写作完成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年。研究生修满学分(至少45学分)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后,提出硕士学位答辩申请报告,经研究生学院核实后,可申请答辩。关于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