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工作的基本要求
相关学院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参与和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的稳定的实践基地。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专业实践的时间要求为: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企业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 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程类应用型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 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企业的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3. 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
4. 依托山西省装备制造业校企联合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由“创新中心”统一组织和选派研究生去相关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应于第2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研究生应将“专业实践计划表”及时报所在学院,由各单位汇总后于第二学期结束前2周内报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
二、专业实践的考核
专业实践的考核采用学分制,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者记4学分,不通过者不记学分。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研究生所在学院应组织由校内外专家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本人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给出考核成绩。
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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