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各类文档存档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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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各类文档存档暂行规定

一、成绩存档
  研究生成绩采取研究生学院和各院(系)分级管理方式,专业课成绩由各院(系)向研究生学院传送,公共课由研究生学院向各院系传送。
  1. 开学两周后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将研究生选课单按科目汇总,输入计算机留底。
  2. 任课教师在考试后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将成绩填入“研究生成绩单”,务必做到字迹端正、清楚,杜绝差错。如修改成绩须加盖教师名章或教师签字,成绩填好后将“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成绩单”送相关院(系)。
  3. “研究生成绩单”各院(系)应长期保存。
  4. 研究生在学期间办理出国成绩单,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字报主管院长(系主任)批准后,到研究生学院办公室办理手续。
  5. 研究生答辩前,应从网上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单。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对每个研究生所学课程成绩进行确认、盖章后放入研究生学习档案。
  二、试卷存档
  1. 考试评分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所有考试试卷、成绩单、考试命题及成绩分析表交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成绩单需长期保存,试卷、考试命题及成绩分析表保存五年。
  2. 研究生试卷是分析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资料。研究生学院将不定期地组织专家抽查部分课程的研究生试卷,抽查情况予以公布。
  三、研究生学习档案
  应对研究生(包括各类研究生)从入学到毕业全过程各环节建立研究生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研究生培养过程记录汇总表、博士(硕士)学位审批材料、研究生学习过程中各类变更单(如提前答辩、延期答辩、更换导师、休学复学批准书等等)、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以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等。研究生在学期间由各院(系)收集、整理、保存学习档案,毕业时将此档案交校档案馆(原件)和研究生学院(复印件),有关本人人事档案的材料按学校规定送交。此学习档案由校档案馆和研究生学院长期保存。
  四、学位论文存档
  研究生答辩后应上交学科学位办公室5本正式论文和1份电子文档,其中电子文档和1本论文由校档案馆保存,余下3本论文分别由国家情报中心、校图书馆、研究生学院保存。
  五、有关文件及材料保存
  1. 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或批复文件等由校档案馆或研究生学院保存原件,并长期保存。
  2. 我校制定的各类文件、上报的报告、请示等,由研究生学院长期保存。
  3. 历年开课目录、研究生分班表、历次修订的培养方案、文件汇编或工作手册等,由研究生学院长期保存。
  本规定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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