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外国语为英语者
一、硕士研究生的外国语学习与考试
1、大学英语六级
硕士学位证与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挂钩,具体标准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当年申请学位人员的六级考试成绩的总体水平确定。
2、基础英语的学习
硕士研究生,必修基础英语课程一学年(第1、2学期),总课时为200学时,总学分为4个学分。
基础英语部分的考试由研究生院与外语系研究生外语教研室共同组织。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末各组织一次考试,基础英语的总成绩由两次考试成绩按比例构成。
3、专业英语的学习
专业英语安排在第三学期,课时数为40学时,学分为2个学分。 专业英语考教学由学院组织,但须在第三学期内完成考试。
4、第二外国语
硕士研究生的第二外国语为公共选修课,安排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采取课堂教学。成绩合格者记2学分。
二、博士研究生的外国语学习与考试
1、第一外国语
博士研究生的第一外国语采取授课方式进行,安排在第一学期,总课时数144学时。第一学期末进行考试,由研究生院和外语系研究生教研室共同组织。
2.第二外国语
博士研究生必选一门第二外国语,安排在第一学期。
(二)第一外国语为其它语种的教学方式与考试
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研究生一般不单独授课,由外语系负责安排随同英语专业研究生所开设的外语语种上课,研究生院组织考试。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研究生,第二外国语必须选修英语。
硕士学位证与小语种的国家四级考试挂钩。
本规定从2010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10级之前的研究生仍执行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