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贯彻国家教育部提出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增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特制定统招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和抽查答辩的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论文匿名评审对象
1.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质量跟踪管理对象
2.按本年度规定的抽取办法确定的评审对象
二、抽取规则
1.排序:按照一级学科排序、导师排序、同一导师按学号排序的抽取顺序
2.排序后名单,按一定比例分组抽取
三、评审办法
1.研究生院将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初公布参加论文匿名评审的研究生名单,在匿名评审名单公布之前不得申请答辩;
2.被列为匿名评审对象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匿名评审研究生名单公布一个月内,向研究生院递交两本符合规定的匿名评审论文格式的论文,且必须在研究生院收到匿名评审结果且通知本人后才可安排答辩;
3.在两位论文评阅人评议书中,若有一位专家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的有关要求,则请第三位专家重新评阅,评审通过,则可以安排答辩;若两位专家都未通过,则不能安排该论文的答辩,可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将论文修改后再申请答辩,重新申请答辩的时间间隔最短为6个月,论文仍将被列为匿名评审对象。
四、进行抽查答辩的目的是规范答辩过程,提高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在抽取匿名评审名单的同时将按学院和学科的分布抽取抽查答辩对象,被列为抽查答辩对象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前10天将七本正规格式论文递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安排答辩委员会组成和评审专家(答辩主席为校外专家),届时研究生院将旁听监督答辩全过程。答辩委员会秘书整理答辩材料和评审结果(学位申请者本人不得经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