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政组织和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广泛联系学生的桥梁与纽带。
第二条 本会在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积极独、主动、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认真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培养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愿望和合理要求,团结和带领全院同学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努力创造优良学风和优美的校园文化环境。
第四条基本任务:
1、以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基本点,积极动员和组织全院学生开展各项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增进各民族同学间的团结,创造一个有利于各族同学全面发展的优良环境。
2、做好学校、学院各项决定、决议和学生之间各种信息的传递反馈工作,切实实现学生会组织全心全意为全院学生服务的宗旨。
3、围绕学院党政、团组织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所需的活动。
4、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勇于探索,积极增进同兄弟院部学生会联系与友谊,不断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组织原则与机构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点为:
1、本会各级组织和会员必须坚决执行本会决议,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2、本会的各级组织经充分酝酿,征求党组织和群众意见后民主选举产生。
3、本会的下级组织必须如实地向本会反映情况,必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
4、本会的各级组织一律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5、班级建设是学生会开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
第六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并设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及部分委员等;同时设立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文艺部、实践部、外联部、秘书处等。
第三章 主要职能
第七条学生会各机构主要职能是:
一、主席
1、在学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本会各部开展工作。
2、有对各部部长、副部长和委员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审的权力。
3、加强学院内、外各种学生组织和社团间的联系和工作交流。
二、副主席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完成分管部门和主席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部长
在主席、副主席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的团结和带领本部人员开展本部工作,各项活动要符合学生实际,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学校和学院的要求,符合同学的愿望,并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四、副部长
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并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委员
协助部长、副部长工作,完成本部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六、下设各部的职责是:
1、学习部:
以引导和培养同学树立良好的学风为工作目标,为活跃第二课堂,创造学术氛围,应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竞赛、知识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等活动,以深入专业和学术理论前沿,拓宽学生视野和知识领域,及时反映学生学习中的意见和要求,并为教师与学生的思想交流发挥桥梁作用,努力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2、体育部:
(1)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和动员同学参加日常性体育锻炼并组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
(2)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
(3)负责早操出勤情况的监督检查;
(4)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如成立学院足球队、篮球队、排球队等);
(5)加强与兄弟院部学生会体育部门的联系,与兄弟院部开展体育运动竞赛。
3、生活部:
(1)规划和实施有关学生生活的服务工作,配合学校后勤部门,为同学们的生活提供便利,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组织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学生宿舍以及教室卫生;
(3)注意积累为每年度评选“文明宿舍”提供原始检查材料;
(4)为各部举行相关活动提供相应后勤服务。
4、文艺部:
(1)与学校有关组织、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院文艺工作的开展和学生们文艺素质的不断提高;
(2)根据学校对校园文化的总体安排,结合本院的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类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深入同学生活的文艺和娱乐活动,并组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3)通过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加强学院文艺队伍建设;
(4)加强与兄弟院部学生会文艺部门的联系,通过相互的友情文艺活动,促进院际文艺交流活动的发展。
5、实践部:
(1)组织参加学校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暑期“三下乡”等;
(2)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进行相关实践活动;
(3)组织每年度院内学生假期社会田野调查等。
6、秘书处:
(1)对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大事记”进行详细记录;
(2)负责每学期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具体操作;
(3)负责学生会相关材料的档案管理;
(4)负责学生会例会会议记录;
(5)为年度学生会各类评优工作提供各类参考原始材料。
第四章 具体规章制度
第八条 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本院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相关准则和规章制度:
一、行为准则
以身做则,严于律己;无私奉献,正直坦荡;关心同学,
以德服人;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承担责任。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流程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学期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学生会秘书处;
2、学会会各部应在每学期末及时上报本部工作总结;
3、各部在开展具体活动前,应主动与其他各部联系,力求实现有效配合,以期活动的顺利进行;
4、在活动完毕后,各部须及时向学生会主席作出口头或书面总结、汇报工作,同时将活动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上报并存档;
5、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充分调动积极性,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例会制度
1、会议应遵循准时、高效、求真、务实、解决问题的原则;
2、除特殊情况需及时召开会议外,每学期学生会例会应不少于10次;
3、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参加每次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4、各部门也应根据工作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学生会主席报告会议情况。
三、奖惩办法
(一)、奖励:
模范遵守章程,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工作积极负责,任劳任怨,各方面表现突出并受到一致好评者,学生会主席有权建议院党组织在入党和各项评优工作中予以表彰奖励。
(二)处分:
1、批评检查:
(1)无故缺席会议一次者;
(2)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者;
(3)各种会议迟到一次者;
2、暂停工作:
(1)有明显破坏团结言行经教育不改者;
(2)屡有破坏学生会形象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职并对整个学生会造成恶劣影响者;
(4)对学生会及各部组织的活动概不参加者;
(5)在公众场合,对其他学生干部就工作情况予以恶意攻击者。
(6)早操、晚自习、上课等缺席达到时限者。
3、劝退:
(1)暂停工作后仍无积极表现者;
(2)一学期下来有两门考试课补考者(考察课以半门计);
(3)工作思想严重偏离学生会宗旨,经教育不改者;
(4)多次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5)有违纪行为各方面表现较差者。
4、开除:
(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方公开处分者;
(2)拉帮结派搞分裂,严重破坏团结者;
(3)不顾大局,擅自离会,影响学生会正常工作者;
(4)例会或学生会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总共达五次者。
注:
1、受暂停工作处分的成员经深刻反思,写出书面检查,经批准后恢复工作;
2、因学习、生活中如体弱、生病、疲劳过度等原因经批准暂停工作的,不属处分范畴;
3、在院学生会无视组织纪律,不顾大局,不顾集体利益擅自离会者,一律视为开除,有退会要求的,经批准后可以离会;
4、因“劝退”、“开除”离会的成员离会后仍挑拨离间破坏学生会团结,故意刁难学生会工作,制造障碍,造谣、诽谤、破坏学生会形象,情节严重者,将向此人所在班级和学院党政组织反映,建议由学院做组织处理。
四、岗位责任制度
在学生会工作中锻炼、成长,并为这个集体承担义务是我们应尽的责任。我们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主义原则,要有严格的制度和纪律,要有集体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在工作中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政治原则要坚持,人格品德要高尚,思想作风要正派,学习要认真刻苦,工作要积极勤奋。
1、学生会对本院的责任体现:起到我院党政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学生会对全院同学们的责任体现:热情、周到、客观、公正的为大家服务;
3、学生会对学生干部的责任体现:尽最大努力提供最佳的自我锻炼、自我培养的环境和条件;
4、学生干部对学生会的责任体现:积极肯干、无私奉献、勤于工作、忠于职守;
5、学生干部与干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责任体现:勇于承担起责任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
五、档案管理
1、学生会秘书处负责进行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查阅等工作;
2、各部的资料上报、收集、汇总以后,交由秘书处进行备案处理;
3、查阅:学生会部成员需查阅时,需向主席提出申请,由秘书处做记录,查阅完毕后必须如数归还,如有遗失应立即汇报并接受处理。
第九条:此章程解释权归院学生会,并从正式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