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的前身是兰州商学院法学系。1995年兰州商学院开设经济法本科专业,并在此基础上成立法学系。2000年,法学系和社会科学系合并成立法政学院,2002年8月独立设置法学院,并设法学系。2007年招收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7年9月,社会工作专业并入法学院。目前,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人,其中专任教师44人,行政管理人员8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人、副教授14人、讲师25人、助教1人;有博士学位的5人,在读博士学位4人,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30人。专任教师中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到了80%。
法学院下设法学系和社会学系。法学系设法学本科专业,法学本科专业设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司法会计四个专业方向,并已有11届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生9届,毕业学生约600人;成人毕业生7届,毕业生约300余人。社会学系设社会工作专业,于2003年招收本科生,有一届毕业生。法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541人,成人在校生约300人。
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机构设有理论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社会工作等六个教研室及西部民族法制研究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诊所式”法律教学研究中心。法学院管理机构设有党总支、学院行政办公室、团总支和专业阅览室。
1999年法学院经济法学科被学校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2年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被学校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这两个校级重点学科依托于财经类专业优势,着眼于现代法学专业发展的大趋势,立足于提高师资整体水平,改革和完善教学课程体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强化学生的素质与能力培养,确立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基础,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为目标”的发展思路,在专业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