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一、考试总体要求
本课程要求考生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考试内容范围
1.哲学及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基本派别: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及其历史形态;辩证法的理论形态。
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及对哲学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
3.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4.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其意义,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意识本质;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及意义。
5.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区别;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实践意义;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及其实践意义。
6.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实践意义;辩证的否定观及其意义。
7.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本质特征及与唯心主义认识论、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
8.实践和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中国传统哲学的知行观及其现代价值。
9.真理的客观性和辩证性(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及意义。
10.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及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11.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及唯心史观的主要缺陷。
12.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构成;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3.交往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14.国家的起源、本质、类型和职能。
15.观念上层建筑及其要素;文化的本质与功能。
16.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及其现实意义;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7.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评价历史人物的原则。
18.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的二重性;人的全面发展与共产主义理想。
三、试题类型及总分
1.考试题型: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辨析题、论述题。
2.总分为150分。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1.考试形式为笔试。
2.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主要参考教材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本科本),叶敦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