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8日上午,院长汪青松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副院长储国定、时新中、王海燕出席会议。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钟金标、副处长陈寿富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关于我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议议定事项如下:
一、原则同意提高硕士研究生公费比例。公费研究生比例占招生总数的80%,余下20%在读研究生将享受奖学金政策,其奖学金比例幅度与公费研究生的学费数额相当。
二、原则同意导师实际指导的研究生与招生过程中吸引的研究生挂钩。根据招生宣传情况、考生本人意愿和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实际能力,确定具体的研究生指导对象。
三、关于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管理。导师推荐的其所在地的硕士研究生,除英语、政治等公共课需来我校集中学习外,其它学习过程及完成毕业论文,可以在导师指导下在本人住地进行。
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如果未指导硕士研究生,根据学位点建设需要,可以来我校给研究生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