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使用学校划拨给有关院系的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经费使用范围
院系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一般用于硕士研究生业务学习、学术交流(含出差调研)、资料与上网信息查询(含资料打印、复印、购书及上网费)、论文印刷、论文评阅与答辩等与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紧密相关的活动。
二、经费使用额度
(一)学术活动一般每生三年不超过900元。
(二)资料与网上查询费一般为每生每年200元。
(三)论文印刷费每生200元。
(四)论文评阅费与答辩费一般每生520元。其中,论文评阅每生付每位专家100元(2位专家评阅);论文答辩每生付每位校内委员50元、校外委员100元、秘书20元。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校外委员酬金可视对方学校标准酌情增加。
学位论文答辩时,必须聘请校外1名专家前来主持,院外专家在答辩期间的食、宿、差旅等费用由学位点和院系共同承担,按学术交流活动对待。
三、经费使用管理
(一)院系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每年由财务处设专项下达到院系,由分管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院系领导统一负责管理。
(二)分管院系领导管理的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必须明确使用范围,公开账目,根据学院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分块比例和使用办法。
(三)各院系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导师分人建卡,登记硕士研究生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并可为硕士研究生建立复印卡、上网卡等费用卡。硕士研究生的常规出差及论文工作不足的费用应由导师从自己的课题经费中予以补贴。
(四)硕士研究生使用经费时,应先由导师(或导师组长)签字同意,再经院系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按学校规定程序报销。
(五)院系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有节余的可以跨年度使用,也可以适当补贴招生初试命题阅卷费、招生复试费及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学习;超支部分,学院内自行调剂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