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实践教育的规定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报考指南 >> 政策法规 >> 正文 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实践教育的规定

考研试卷库
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实践教育的规定

   
  甘农大发〔200470
 
  第一条为了培养研究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树立服务观念、劳动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统一,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践教育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必须严格要求,有效管理,认真考核。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应结合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列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第三条内容和要求
 
  1、教学实践主要包括:研究生指导实验、辅导答疑,指导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博士研究生可安排给本科生和专科生讲授有关课程。
 
  2、研究生的教学实践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安排,硕士研究生完成40学时教学工作量,博士研究生完成60学时教学工作量。其中博士研究生面向本科生和专科生讲授理论课24计划学时。
 
  3、计划学时折算成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标准是:本科生理论课,计划学时×10;专科生理论课,计划学时×8;实验课,计划学时×6;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计划天数×6(学时),辅导答疑,计划学时×4
 
  4、社会实践主要包括:社会调查、科技咨询、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科技开发、科技培训等,时间不少于15天。
 
  第四条时间安排和组织实施
 
  1、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在论文答辩之前完成,未完成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2、教学实践由各学院根据培养计划组织实施,本专科生理论课由博士研究生讲授的学时累计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30%
 
  3、讲授理论课和实验课时须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写出教案,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阅后试讲,通过后方可授课。
 
  4、社会实践主要由导师根据培养计划组织实施,结合科学研究和利用假期进行,学校和各学院也应利用暑假组织部分研究生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五条考核办法
 
  1、教学实践的成绩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定。研究生完成教学实践后须填写《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随教案送系(教研室)考核并报学院审查通过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2、社会实践的成绩按通过和不通过进行评定,研究生完成社会实践后必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所在地行政部门或业务单位填写的《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登记表》,并填写《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经导师签字,学院考核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第六条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一般不予减免。如在入学前确在大专以上学校从事过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已达20学时,可以申请减免教学实践;在职研究生和入学前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脱产研究生可申请减免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减免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减免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查后报研究生处批准。
 
  第七条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