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为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本专业主要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理论功底、适应新世纪改革开放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能够胜任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和党政部门行政工作的高层次专门研究人才和管理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为人正派,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积极进取,积极努力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2.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了解和熟悉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潮和流派的发生、演进、基本观点、政治主张和社会影响;有比较丰富的专业文献知识和其它方面的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写作和表达能力;熟悉掌握一门外语,形成初步具有比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专业学习和研究的能力。
3.在掌握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初步形成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对各种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观点进行比较鉴别的理论能力;能够在吸收和借鉴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成果的同时,批判其中的错误观点和思潮,初步形成独立提出问题、研究分析问题并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和创新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思潮
三、培养年限
本专业的学习时间一般为三年,前两年主要应该完成课程学习、进行教学实践、通过全部的考试考核以及其它方面的学分要求,第三年集中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
由于个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学业,经申请和审核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超过五年。
四、课程设置
本专业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两大部分,共35学分。
(一)学位课程
1.公共学位课程
(1)政治理论课90课时,3学分
(2)外国语(含专业外语)240课时,4学分
2.专业学位课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60课时,3学分
(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题研究40课时,2学分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题研究60课时,3学分
(4)国外马克思主义专题研究40课时,2学分
(5)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40课时,2学分
3.研究方向课
(1)冷战后的世界社会主义专题研究40课时,2学分
(2)国外马克思主义重要人物和重要文献研究40课时,2学分
(3)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40课时,2学分
(二)非学位课程
1.选修课,6学分
在与指导教师协商后,可以在本院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下设的其它四个学科专业所设的研究方向课程中任选3门课程作为选修课程,每门选修课程为2学分。可供选修的课程科目可具体参见其它四个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研究方向课程的设置。
在与指导教师协商并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选修本院其它非马克思主义学科专业的相关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作为自己的选修课程,在达到所选课程的要求、成绩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2.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2学分
实践内容包括教学实践(必须面向大学本、专科学生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主持课堂讨论、协助指导本专科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或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一定课时的课堂教学活动)、科研实践(参加具体的科研项目等)或社会调查等。
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一个学期,时间为4周,其中课堂讲授为10学时,对本科生讲授与专业相关的相对完整的一部分内容。
教学实践结束后,由教学实践指导小组评定成绩。
(2)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1学分
在第四个学期之前,应该向其指导教师提出关于学位论文的选题报告,并在大量阅读与选题相关的学术理论文献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小组审核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后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的写作。
(3)学术活动,1学分
在校学习期间应该认真参加不少于八次的校内外学术活动,并撰写相关学术活动的摘要、体会或笔记,由指导教师和指导教师小组评论和审核。
五、课程学习与考核
1.学分基本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应该修满不少于35学分的课程。其中,必修课程的学分不少于29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按照相应的考核要求通过考核取得成绩后取得相应的学分。
2.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一律采取考试的形式,此外还必须独立撰写与课程相关的研究论文。考试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及格。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开题报告、参加学术活动等教学环节则采用考查的方式。考查的成绩一律按照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形式由指导教师和相关教师通过相应的评语来评定。
3.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和考查,如果有特殊的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和考查时,必须事先申请缓考,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共学位课程须经过研究生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缓考。没有经过申请和批准,不参加考试和考查者,相应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
六、中期考核与科研成果要求
1.中期考核的要求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中期考核实行淘汰制。中期考核的时间一般在第四个学期,由指导教师小组和相关教师组成中期考核小组对每一个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科研能力和开题报告进行全面和严格的考核和审查,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完成学业。
2.科研成果的要求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应该积极撰写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学期间至少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重要期刊以上录用通知),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其指导教师。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进行学位申请。
七、培养方式
1.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与集体培养制相结合。指导教师具体安排课程、教学实践、指导论文,同时成立导师指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研究生培养中的问题。研究生应该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学习和研究计划,认真撰写学术论文,主动自觉地进行研究性学习。
2.在入学一个月内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送交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主要是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科研实践、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进行合理安排和总体规划。
3.在教学方式上实行以自学和研究为主,讨论、辅导和讲授为辅的教学方式,着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学术创新能力,积极鼓励通过指导教师的课题研究来带动研究生的专业学习。研究生每学完一门课程,必须独立撰写一篇学术论文,加强和提高搜集、整理文献的能力和提高专业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
4.加强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教师和指导教师小组应该高度重视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思想问题,深入研究生的生活,关心爱护每一个研究生,促进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八、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是全面检查研究生学习质量、理论水平、表达和写作能力的重要方式,是锻炼独立提出问题和研究问题能力的重要方式,也是衡量研究生是否能够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
2.在第四个学期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通过后就应该进入全面撰写学位论文的阶段,学位论文的撰写至少为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
3.在撰写学位论文阶段,可以组织外出访学,时间一般为四个周。通过访学进一步了解所研究问题的理论动态、收集资料,并就相关问题向国内著名专家学者进行请教,在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修改学位论文的写作计划和提纲。
4.及早进行学位论文初稿的写作,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反复讨论修改,然后定稿。
5.学位论文一般应该包括中英文摘要、引言、正文、参考文献、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等部分。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行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审议,答辩和审议合格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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