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目标管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我校各学科所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含同等学力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人文社会科学类、管理学类学科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SSCI、A&HCI检索期刊以及国内核心期刊(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者在被SCI、EI、SSCI、A&HCI检索且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0.5的国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对于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等同在国内核心期刊(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计入1篇。
2.数学学科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源期刊和数学一级学会主办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并被SCI、EI检索1篇。
3.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或者在国外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者发表论文期刊的累积影响因子之和大于或等于3.0。
4.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有1篇以外文发表。
5.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者发表论文的累积影响因子之和大于或等于1.5。
6.机械工程学科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有1篇以外文发表)并被SCI、EI检索1篇;或者在被SCI、EI检索的国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发表论文4篇(其中有1篇以外文发表)并被CSCD核心库检索2篇。
7.矿业工程学科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并被SCI、EI检索1篇;或者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者在被SCI、EI检索的国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侧重于管理类、经济类的学科(如:安全管理工程、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也可参照人文社会科学类、管理类学科要求。
8.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并被SCI、EI检索1篇;或者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者在本学科领域重要的国外期刊(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上发表论文1篇。
9.土木工程、力学、交通运输工程学科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并被SCI、EI检索1篇;或者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者在被SCI、EI检索的国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侧重于管理类的学科(如:土木工程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也可参照人文社会科学类、管理类学科要求。
10.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类学科
学术性学位博士生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1篇被SCI检索、其余2篇为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或发表1篇影响因子≥2.0,并被SCI检索的论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三、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后施行。
四、研究生在学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并且应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五、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确认以在期刊(不包括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为准,允许有1篇论文以录用通知书为准(但必须正式发表以后方能取得学位)。
六、各检索源期刊以研究生入学(或注册)当年公布的收录期刊目录为准,学习期间如遇期刊调整,被调入和调出的期刊均为有效。影响因子按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最高值计算。
七、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标准,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后施行。
八、对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发表论文的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九、本规定自2008年入学的研究生、2008年起注册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或考试)的各类学位申请者开始施行。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者,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