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八月修订)
校研发[2005]第13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总结我校招收和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硕博连读研究生是指从新入学的优秀硕士生中经遴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考核后,正式转为博士生,经培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者,直接授予博士学位。
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做到: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现代化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身体健康。
二、实施原则
1、为了提高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适当延长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时间,第一学年为硕士阶段,主要以课程为主;第二学年进入博士阶段,其学习年限、中期报告、博士学位论文及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按照有关博士生的规定执行。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进行选拔。
三、选拔工作与课程要求
1、选拔条件:
(1)参加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良或者优秀本科毕业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并且具有学士学位者;
(2)申请人所申请报考的专业应与硕士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 科)。
2、选拔办法: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由本人提出申请,硕士生导师推荐,博士生导师审核同意,学院审查通过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院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后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
(2)在硕士研究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培养办公室审核其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单科成绩达到60分,且加权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3)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硕士的最低学分要求并成绩合格。
在尚未正式转为博士生以前,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成绩未达到合格者或其它原因申请按照硕士培养的(后者需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仍按硕士生培养。
四、其他事项
1、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按硕士生待遇,第二学年转为博士以后按博士生待遇。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并且在其他方面也已经符合硕士学位要求的,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3、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定向硕士生和委培硕士生,若申请硕博连读,必须经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并有正式公函,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4、本办法从2008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5、本办法是对以前有关办法的补充与修改,若以前办法与本办法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6、本办法研究生院由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