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宪法行政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要求考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重要理论框架,熟悉行政法学基本理论、行政主体相关理论、行政行为的理论及形态、行政程序制度、行政救济制度等问题。要求考生在掌握上述理论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关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和实务上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较高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行政法原理
1、熟悉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对行政法的调整对象、特征、渊源及分类以及行政法的历史沿革有所理解与认识。
2、熟悉和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要素,对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有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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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熟悉和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对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开性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应急性原则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与实践有所认识。
(二)行政主体
1、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对行政机关的构成及权力内容有所认知;对依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特征及法律地位有所认知;对委托行政的特点及法律地位有所认知。
2、掌握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与主要内容,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与分类有所认知。
(三)行政行为
1、熟悉和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及效力,对行政行为的撤销、无效与废止的情形与法律后果有所辨别。
2、熟悉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对行政立法行政、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为的性质与效力有所掌握。
3、熟悉与掌握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授益行政行为的基本制度及其适用。
4、熟悉与掌握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侵益行政行为的基本制度及其适用。
5、熟悉与掌握行政指导、行政合同、事实行政行行为非权力行政行为的基本制度及其适用。
(四)行政程序
1、熟悉和掌握行政程序的价值及原则。
2、掌握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五)行政复议
1、熟悉和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性质、原则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2、掌握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参加人等法律规定。
3、掌握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定。
(六)行政诉讼
1、熟悉和掌握行政诉讼的概念和原则。
2、熟悉和掌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3、熟悉和掌握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资格认定。
4、熟悉和掌握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5、熟悉和掌握行政诉讼程序与法律适用。
(七)国家赔偿
1、熟悉和掌握国家赔偿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演进。
2、熟悉和掌握国家赔偿的范围、方式与标准。
3、熟悉和掌握国家赔偿程序的法律规定。
(八)行政补偿
1、熟悉和掌握行政补偿的法理基础与基本原则。
2、熟悉和掌握行政补偿的范围和方式。
3、熟悉和掌握行政补偿程序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