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试行办法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检验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对研究生入学以来德、智、体、能所进行的一次全面综合考查评价。实施中期考核有利于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增强指导教师职责,改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利于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根据我院研究生教育的特点,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中期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的4-6周内完成。
二、中期考核内容
课程学习成绩与所修的总学分、参加科研学术的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已经发表的论文情况及其他获奖情况、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及身体情况等。
三、具体要求
(一)由学科点成立中期考核小组,每个小组由3-7人组成。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为教授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组成,具体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各培养单位将考核结果以书面总结报告的方式报送研究生处,总结中应包括考核的总体情况、应受考核人数、实受考核人数、考核结果评价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
(三)各培养单位应对参加考核的研究生进行评定,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打分方式对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四、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就前三学期在思想政治、组织纪律、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指导教师审查。
(二)硕士点、被考核的硕士生的指导教师与任课教师、研究生工作秘书召开联席会议,对该年级硕士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逐个进行全面研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级作出评定,提出硕士研究生考核结果分类的名单,并提出具体的考核意见,二级学院(部、所)领导签字确认。
(三)考核结果经学科点和二级学院(部、所)审查后,送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五、中期考核的标准与筛选分流
(一)对少数能够提前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工作能力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确定为“优秀”。
(二)大多数能够按时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确定为“良好”,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三)中期考核前因本人原因未修完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者及未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者,根据情况给予暂缓通过,限期完成相关环节后再予以通过。
(四)对政治思想差,或学习成绩差,或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弱,以至于难以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由考核小组签署意见,硕士点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后签署意见,研究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终止其学习,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